胜诉律师费谁付 被告方胜诉律师费谁付
起诉律师费胜诉谁付责?
律师费的负担主要是根据双方对律师费用的约定,如果在合同里面有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那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对律师费没有约定,在当期司法实务中很难由被告承担。
虽然在《民法典》有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各地法院在认定这个费用的时候,是比较谨慎的。
名誉权纠纷胜诉律师费谁付?
1、由败诉方负担。
2、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原告起诉被告其费用先有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及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各项的费用。
3、经过开庭审理,如果原告胜诉上述费用就有败诉方被告来承担,所以名誉权纠纷也一样胜诉方的律师费应该有败诉方支付。
仲裁胜诉后怎么付律师费?
可以用现金、手机银行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式支付律师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庭审理后,依法裁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胜诉。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律师费时,可以采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噪音起诉胜诉律师费谁给?
律师费是根据谁是委托人跟案子败诉没有关系。即使是案子败诉了一样要支付律师费。律师是你请的律师费就得你出,因为他是替你工作,替你辩护的人。如果是对方聘请的那么就对方出律师费。案子胜诉后你的起诉费是需要对方出的,这个钱要交给法院,一般普通案件也就一百两百的。
离婚败诉方要给胜诉付律师费吗?
被告败诉,原告支付的诉讼费中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如有财产保全费用的,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费用是原告自行承担;诉讼期间的路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胜诉方的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付?
不一定。胜诉方的律师费一般应由胜诉自己承担,如果双方在合同或者其它协议中有约定的,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因为律师费不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必须发生的费用,也不是必要的费用。因此应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进行处理。
官司胜诉了,胜诉方的律师费谁出?
一般是谁委托谁负担,法律认为,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但在下列案件中,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负担: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 “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 “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费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样。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律师费,但上海支持。2005年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三、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2、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7、担保权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8、仲裁案件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例限制。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
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一些劳动者知道自己的能力比较弱,容易影响到自己的权益。为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都会为自己找个专业的律师。那么律师费由谁来出呢?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但下列情形除外: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案件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第1、法律援助案件;第2、著作权侵权案件;第3、商标权侵权案件;第4.专利侵权案件;第5、不正当竞争案件;第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第7、借款担保权诉讼案件;第8、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第9、仲裁案件。除前述情况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起诉开发商胜诉律师费需要谁支付?
打官司赢了律师费一般由委托方支付。因为聘请律师并不是必要行为,当事人自主决定请律师的,应当承担相关费用。
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二审律师费谁付?
以下情形由败诉方承担: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
2、担保权纠纷案件。
3、不正当竞争案件。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5、法律援助案件。
6、仲裁案件
二、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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