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款的支付流程是什么?工程款的支付流程是?
一般是:施工方提出申请,加盖施工方公章==>监理审核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工程部复核工程量,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到款项支付的事项在审批单上进行备注==>预算部门根据工程部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计算应付工程款金额(有些企业预算部门同样参与工程量的确认,特别是隐蔽工程)==>财务复核累计付款金额、发票收取情况、以及其他扣款事项,签署财务意见==>总经理审批
工程款支付规定?
工程款结算方式具体有: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工程款如何支付?
一、如果合同造价已经确定,并且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形式,可以采用分月支付的方法,即每月均匀支付。也可以采用不均匀的方式,这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需要而定。
一般是先做后给,当然你愿意谁也管不着,但最好还是预留一定比例等全部完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支付(10-15%是合适的),此时最后一笔款项就是尾款了。
二、如果不是固定总价合同,按月支付应当是指按每月完成工作量支付。承包人每月按合同约定上报已完工程量,经核实后按约定比例和时间支付。
此类支付方式一般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留款作为结算尾款,于工程完工并办理结算后再行支付。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
医院工程款支付流程?
监理工程师批复工程量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在约定的时间前打入施工单位账户。
工程款优先支付顺序?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该部分费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具有优先权。
工程款支付保障条例?
5月4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说,《条例》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该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工程款不被拖欠,《条例》规定了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程款拨付分账制度,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同时,为落实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建设单位违约后,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为落实好工程款拨付分账制度,对采用招标方式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阶段即对合同条款作出安排,在“人工费用”条款设置上,建设单位应当统筹考虑工程进度及人工费拨付时间节点,以满足《条例》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该负责人说,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程款拨付分账制度的建立,一是工程款支付担保法定化,对“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进行具体落实,减轻施工单位的资金负担,保障工程款实际支付的可能性,解决农民工工资“没钱发”的问题;二是分账管理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列账,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相互交织相互混淆的问题,即解决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的问题,避免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恶意讨薪行为发生;三是明确人工费用标准,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解决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问题。
该负责人还提示说,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会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后果,建设单位存在被限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的不利法律风险。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资料的,建设单位存在被相关部门责令项目停工,并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epc工程款支付比例?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没有明确的规定
工程款支付监理意见?
经审核,本期工程款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款项、金额和付款时间,同意支付。
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有没有?
你好,对于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当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也就是施工结束后,合同双方需要进行竣工结算,然后按照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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