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样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程序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国土局)
2.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审批局)
3.建设部门建筑节能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住建局节能办)
4.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需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加油站、化学品仓库等)(原件、复印件)
5.平面图、设计方案(地块与地面建筑标示清楚)(老规划局)
6.委托书身份证。
7.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效期
在《城乡规划法》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举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欢迎关注@迁安资讯
如何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1、撤销《行政许可法》第69条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④对不具备申法律教育 网原创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⑥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2、撤回。《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此条款确立了我国行政许可撤回制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第一步:
在窗口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及申请表;
第二步:
按照告知书上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
1.规划公示牌;
2.规划设计方案;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建筑施工图;
5.房屋面积表;
6.建设单位承诺书。
准备好资料之后,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步:
1.在浏览器中输入“宜春政务服务网”进入官网首页,
点击轮播图切换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界面。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行登录(需用建设单位法人账号进行登录);
如无法人账号,可返回网站主页进行法人账号注册。
3.登录成功后,点击法人空间栏目下的“我的项目”在左边输入框中填写“项目赋码”(“项目赋码”可在发改委批文批复中查询),输入“项目赋码”后,点击“联网查询”按钮;
4.选择申报方式进入申报页面(申报方式有并联申报与单项申报,两种方式皆可)。
第三步:
确认申报主体信息无误后,下拉到最下方选择取件方式为“窗口取证”;
填写取证人信息(取证人可非经办人本人),再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阶段页面。
第四步:
1.在选择页面阶段中点击“工程建设许可证阶段”,进入“并联审批事项”页面;
2.在左边勾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需注意事项下的行政区划会决定该事项具体的审批部门,请务必核准申报项目和下方的审批部门是否为同一行政部门,确定无误后再点击“下一步”
3.进入事项材料上传页面后,点击右边的附件上传,依次上传材料。
在序号“1”中上传申请表;
在序号“9”中上传规划设计方案、面积表、承诺书、施工图和公示证明材料;
即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网上申报的所有流程。
第三步:网上申报结束后,携带好纸质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齐全后,出具受理通知书,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电话通知到窗口领取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程序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国土局)
2.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审批局)
3.建设部门建筑节能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住建局节能办)
4.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需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加油站、化学品仓库等)(原件、复印件)
5.平面图、设计方案(地块与地面建筑标示清楚)(老规划局)
6.委托书身份证。
7.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效期
在《城乡规划法》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举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欢迎关注@迁安资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那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怎样办理的?
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然后,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最后,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布时间?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开始施行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是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月1日废止的,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没有废止
3、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一字之差。并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并没有因法律的修改而废止,而是因法律的修改而增加了其的适用范围,即乡村建设同样纳入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内
4、因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从1990年4月1日开始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丢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当地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根据政府行政办事大厅的办事流程:对于已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慎遗失的办理流程如下:
1、在市一级报刊上刊登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启事。
2、补办资料准备:申请报告:要求盖本单位的公章才有效。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启事3、经办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城市规划局办事大厅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启事。4、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流程:受理(窗口)→审查(窗口经办人审查)→审核(科领导审核)→办结(窗口发件)5、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需要提供复印件。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后的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什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完善城乡基础建设、区域功能发展和城乡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结合公民的自身历史现状、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应合理的设置建设生活用地,指导公民利用《城乡总体规划》和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或(原址建房同意书)》后。经过城乡消防、规划部门受理审结,对社会基础建设、自然生态和他人的生产生活均无影响,无不良严重违法记录,签字同意,可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有序建设,超过三层以上的要有政策性手续,依法核发的准建手续、法律凭证。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控制有关拟建工程选址设计用途符合城乡用地规划建设要求的法律凭证。是交通、规划、用地、村建、环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施工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建设规划许可证是指这块土地批准使用了,只能用于建设规划指定的,不能做为它用,是土地管理部门批发的。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要建设什么工程,什么建筑,工程规模等。这是有红线的,包括地下、地上的建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的是什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程序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国土局)
2.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审批局)
3.建设部门建筑节能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住建局节能办)
4.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需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加油站、化学品仓库等)(原件、复印件)
5.平面图、设计方案(地块与地面建筑标示清楚)(老规划局)
6.委托书身份证。
7.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效期
在《城乡规划法》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举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欢迎关注@迁安资讯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