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检测的法律依据 配电室检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车辆尾气检测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排放防治法、国标GB18285(汽油)、国标GB3847(柴油)。
食源性疾病检测的法律依据?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起重设备检测的法律依据是
就是根据特种设备的安监规定及条列,起重机在投入前30天,或使用后的30天,之内,应向直辖市,或当地安监部门登纪。
配电室检测国家规定?
1、关于配电室,国家没有检测周期的要求。
2、配电室内的电气设备,国家是有要求的,对于10kV高压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预防性试验周期是1-3年,也就是说,如果设备比较好,运行环境也好,运行中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可以三年进行一次试验,如果有怀疑,可以缩短试验周期。
3、虽然高压一次设备是1-3年一试验,但国家要求对二次保护装置每年要进行校验,防止因保护定值出现问题。所以许多单位在保护校验时,因设备已停电,也就进行了试验,因为10kV设备试验相对比较简单。
4、关于是不是强制?这是根据电力行业标准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进行的,这个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但进行的常规高压试验都是非破坏性试验,对电气设备本身没有影响,但对以后的安全运行是有好处的。我个人认为,就象每年的体检一样,检查一下还是必要的。
机动车检测排放法律依据?
机动车排放检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GB18285_2018,GB3847-2018为主要依据。
配电室绝缘地垫强制检测标准?
1、绝缘胶垫成分:
绝缘橡胶垫主要采用胶类绝缘材料制作,用NR,SBR和IIR等绝缘性能优良的非极性橡胶制造。
2、绝缘胶垫特性:
绝缘垫上下表面应不存在有害的不规则性。
有害的不规则性是指下列特征之一,即破坏均匀性、损坏表面光滑轮廓的缺陷,如小孔、裂缝、局部隆起、切口、夹杂导电异物、折缝、空隙、凹凸波纹及铸造标志等。
无害的不规则性是指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表面不规则性。质量好的绝缘胶垫没有异味,没有气泡,没有凹坑,表面光滑整洁干净
3、绝缘橡胶垫厚度测量:
在整个绝缘垫上应随机选择5个以上不同的点进行厚度测量和检查。可使用千分尺或同样的精度的仪器进行测量。千分尺的精度应在0.02mm以内,测钻的直径为6mm,平面压脚的直径为(3.17±0.25)mm,压脚应能施加(0.83±0.03)N的压力.绝缘垫应平展放置,以使千分尺测量之间是平滑的。
绝缘胶垫上下表面应不存在有害的不规则性。绝缘胶垫有害的不规则性是指下列特征之一,即破坏均匀性、损坏表面光滑轮廓的缺陷,如小孔、裂缝、局部隆起、切口、夹杂导电异物、折缝、凹凸波
纹及铸造标志等。
如何检测配电室对自己的辐射程度?
没必要去测量它。
1)电源变压器已经发明并且实际应用100多年了,可以问一问老一辈工作人员,有什么不正常没有,就知道了。
2)变压器辐射不大,并且仅有的一点点辐射,也对人体无害。当然,也没有什么益处。有些别有用心的人说对人体有益,那也是骗人的。
3)要常晒太阳,晒太阳对人体总体上是有益的,是利大大的大于弊的。但是,晒太阳终究还有一些不好的辐射对人体是有害的,例如:太阳光中的紫外线,X射线,α射线,β射线,γ射线等等。所以,晒太阳不可以暴晒,不可以晒得太久。
配电室高压用具多久检测一次?
国家规定高压配电设备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的耐压试验,不过各地供电管理部门则规定不一致,有的一年一次,有的两年进行一次,根据情况决定。
高压配电室的绝缘靴多长时间检测?
答:高压配电室的绝缘靴多长时间检测?
高压配电室的绝缘靴一般半年或一年检测一次 ,绝缘胶垫应一年检测一次或者三年检测一次,具体看你的电压等级和操作频繁程度。 绝缘胶垫又称为绝缘毯、绝缘垫、绝缘橡胶板、绝缘胶板、绝缘橡胶垫、绝缘地胶、绝缘胶皮、绝缘垫片等,具有较大体积电阻率和耐电击穿的胶垫。
消防检测费用由谁出,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个费用应该由施工单位负担,定额中已考虑该项费用,甲方是不应承担的。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乙方作施工预算时未考虑此因素,那是乙方自己的问题。但若竣工验收的消防工程检测费由建设方(甲方)出,第三方检测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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