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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不得预先扣除的法律依据 利息不得预先扣除的法律依据是

2023-07-14 13:35:51法律法规1

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合法吗?

谢邀。首先,明确不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以高息为诱向

社会公众

筹集资金。也就是说,非法集资的对象是不特定的,而你借款的对象是特定的。并且,目前余额宝的年化收益大概是6.06%,也没有超过目前24%的高利贷上限,算不上“高息为诱”。其次,借款的时候提前给付利息的做法,是不被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按照该条规定,如果你借五万,预先给了人家5千8,在法律上只认为你借了44200,然后仍要按照约定利率的计算利息,这样很容易发生纠纷。第三,关于房产担保的问题,我不知道你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是否接受民间借贷的抵押登记,但在我这里是不接受的,因此,即便签了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抵押权并未设立,对于权利人来说仍是得不到保护的。其实,你既然有固定住所,有一定资产,不管是找亲友借点钱应急还是找银行贷款,难度都不大,完全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利息不能预先扣除。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就是通过借款得到约定的本金,出借人在出借时就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无疑是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对于预扣利息的行为,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以扣除利息后的本金作为借款本金。  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什么意思?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意思是指发放的贷款已经是扣除了利息之后的金额。一般来讲在银行办理贷款都是在贷款时间结束的时候,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

但在民间金融当中,贷款的发放方经常会要求直接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再将贷款金额发放给贷款人。

预先支付的利息啥意思?

就是存一定期,先把存款的利息支付给你

扣除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中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指的是定金罚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bit扣除的是利息还是净利息?

企业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EBITDA基本计算公式为:净销售量-营业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EBITDA

借款利息扣除比例?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全额扣除;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扣除。

不得超越上位法的法律依据?

主要是从宪法说起,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每个法律都不可违背宪法,这就是法律依据。

不得扣除项目调增还是调减?

调增。不得扣除项目么,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税额。

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如下几项罚款支出:(1)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被处罚2.5万元;(2)未按要求履行合同而支付罚款1.5万元。

经分析发现,1项属于行政执法部门罚款,不可在税前扣除,第2项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不得扣除是什么意思?

 不得扣除是指不得将折旧扣除掉。因为折旧是按月提取折旧费的,而且折旧是有一定年限的。

因为企业在设备的采购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付购设备,而折旧就是将购设备一次付款,转而分月、分年来提取,所以要保持其的连续性,并能保证正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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