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律规定了从旧从轻原则 什么法律规定了从旧从轻原则的规定
刑法从旧从轻原则理解?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例如新刑法某罪要判2年,旧刑法要判3年,那就选新刑法判2年。
从旧兼从轻原则与从新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除了特别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即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适用新刑法。
但是,如果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即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可以说,该原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从旧兼从轻体现了什么相结合原则?
从旧兼从轻体现了《刑法》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1)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新法不溯及既往,既有利于保障人权,又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初衷相契合。“
(2)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在新法实施以前的,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按新法处罚较轻的,按新法处理;如果新法旧法都认为是犯罪,但按旧法处罚较轻的,按旧法处理。
(3)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内在精神和价值追求是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刑罚的目的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特殊预防。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他们再次_犯罪。(2)—般预防。即通过适用刑罚惩罚犯罪,教育和警戒社会上某些有可能效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使他们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可见,刑罚惩罚只是手段,目的在于预防、教育和改造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体现了手段和目的的这一辩证关系。
从旧兼从轻原则指的是?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除了特别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即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适用新刑法。
但是,如果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即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可以说,该原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依据?
依据是罪刑法定原则。
如果行为时认定为某种犯罪应受某种处罚,那么审判时不得以行为之后的刑法来认定其他犯罪或应受其他处罚。如果行为时认定为较重的犯罪或应受较重的处罚,那么国家必将锱铢必较,立法减轻刑罚的目的 (例如关注到社会变化)将难以实现。
哪些法律是从旧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适用原则,解决的是刑法的溯及力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刑法有修改和变动的时候,我们该用变动前的还是变动后的刑法来处理犯罪。
各国对刑法适用原则有不同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这一条款表明,我国刑法的适用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们需要把这个原则拆分成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层面是从旧原则,第二层面是从轻原则。从旧是基本原则,从轻是原则基础上的例外情形。
从旧的理论根基是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甚至可以说是基本原则中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国家公权力被这一原则全方位地限制住了,
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之一就是法律不得溯及既往,这一要求从时间层面限制了国家的犯罪追诉权。
法的作用包括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强制。不管哪一种作用,都必然要求法律在行为实施之前就应当是既存且明确的。
试想,如果法律能够溯及既往,公民随时有可能被后来新制定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未来会制定什么法律是任何人都无法预测的,公民将成为薛定谔的公民,有罪无罪处于无法预测的状态,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不可能容忍的状况。因此,从旧原则是符合逻辑的,也是符合情理的,是我们适用刑法时的基础原则。
当第一层面的问题解决之后,我们就需要来解决第二层面的问题了。
是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应该用行为发生时的旧法来处理呢?并不是这样的。
刑法除了惩罚犯罪的功能之外,还有保障人权的功能。如果在审判时的新法对同一犯罪行为处理较轻,就应该使用新法了。这就是刑法适用中的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关于怎么比较新旧法的轻重,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答主能力有限,也没办法详尽比较,只能通过日常办案的一些经验来进行适度总结。我们经常会用到的轻重比较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形:
第一种是旧法认为是犯罪,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
比如同性性行为在79年刑法中是作为流氓罪处理的,但97年刑法废除了流氓罪,对同性性行为进行了除罪处理。那么97刑法生效之前实施的同性性行为在生效之后被发现的,就不会做犯罪处理了。这种类型里还有是数额犯提高入罪门槛,使得原来行为出罪的。比如刑九颁布之后,受贿罪的入罪门槛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30000元,那么按照新法标准,受贿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就不会被当做犯罪处理了。我到现在都记得刑九解释出来之前,所有在办的贪污贿赂犯罪一律停摆的盛况。
第二种是对同一犯罪行为,旧法定刑较重,新法定刑较轻,适用新法。
比如对走私罪,刑法修正案八是废除了死刑的,那么在刑八生效之前实施的走私行为,在刑八生效之后审判,一律不能适用死刑的。第三种,刑法还有对特定群体从轻量刑的情况存在,也适用新法。
比如刑八中规定,对审判时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遇到这种情况时,也是按照新法处理,原则上不判处死刑的。最后,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也不是没有例外的。
第一,一般认为,从旧原则只适用于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是应当从新的。
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上,新法具有溯及力,即使新法较重也是如此。第二,刑事司法解释作为我们最熟悉的法律渊源类型,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具有溯及力的。
比如两高在2017年7月份颁布的《 关于办理组织、强迫、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是可以用于颁布之前的行为的。当然了,之所以能适用于颁布之前的行为,本质上还是因为司法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细化,它是凭借刑法条文本身的效力突破自己时间界限的,所以严格上来说算不上是自己具有溯及力。第三,对于已经生效的司法判决,在新法生效之后提起再审的,即使新法较轻,也不能适用新法。
这就是刑法适用的一个价值权衡问题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是高于一切的。
水平有限,错漏之处大家指正。
从旧兼从轻与从新兼从轻与从新原则?
这三项原则的共同特点都对新的法律 颁布后的适用问题。从旧兼从轻是对行为人在新法颁布前的行为在处罚时,原则上适用旧法,如果旧法重,新法轻,则适用新法。从新兼从轻,无论行为发生在什么时间,一律适用新法和从轻处罚原则。从新原则,新法已径颁布,一律适用新法原则。
为什么要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最重要的是可预测性和保护人权。如果是从新,那么可预测性就会被破坏。今天犯的做的合法的事,明天成为犯罪。并以此受到处罚。那么,预测性将不复存在。如果从重,就是从旧兼从重。那么,本质上就是从重。那么,保护人权就是一句空话。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
我国的从旧兼从轻法律原则为什么不直接说从轻原则?
只说从轻原则,这是不全面的。新法出台后,对于已经判决的案件,原判决仍然合法有效,不适用新法。对于未决的案件,则适用新法,但对新法的适用,我国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该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法理解析:“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1、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2、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3、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4、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为什么从旧兼从轻原则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因为从旧兼从轻原则,体现了罪行和处罚相一致的罪刑法定的要求。我国刑法典规定刑罚的主要原则其中一条就是罪刑法定原则。这一条原则的含义就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定罪处罚。
从旧就是以过去的处罚为基本依据,因为实施的犯罪行为是过去发生的。如果现在处理较过去轻依据现在的处理这样更符合实际,有利于打击现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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