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定的证据 法律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认定虚开的主要证据?
1、《营业执照》
一般虚开都有一个法人实体。不能个人取得或开具发票,自己给抵扣或对外开具发票?!必须假以虚拟主体,比如说公司。
2、税务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资格登记表
证明虚开虚拟主体有纳税人身份,依法可以抵扣进项税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然,“虚开”这活儿,没办法玩啊。
3、账目及记账凭证
本公号文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马甲”是这样一步步撕开》说过,查获虚开的第一步就是调账。好多虚开的证据,都从这里发现或固定的。这里就不重复了!
4、银行转账记录及取款记录
虚开不是“自娱自乐”,必须和外界发生联系,且要扩大地域范围,银行转账是必须的。且开票费,最终得落入“虚开”老板手里,才有意义。这不,一查到银行流水,基本就跑不掉了。
5、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电子证据检查笔录、电子证据光盘、情况说明
公安机关接手虚开案件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手段就开始用起来了。讯问虚开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都可以用起来。为了证明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查获的内容及查获过程的合法性,就有了上述清单、笔录或说明了。
6、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汇总表或明细表)、开票信息截图等
这可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证据中的重中之重!没了它们,说人虚开,喊破喉咙,法官都不会应的。重要性,不用说了,你可以自己去想。
7、税务稽查报告、税务案件报告
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大多税局已经有对虚开做些调查。调查的结果,就在这些资料中。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不是“照单全收”这些“行政证据”,而是经过法定程序确认,转化为“刑事证据”。
四、证人证言(辨认笔录)
证人证言是个好“东东”,好多不方便或不能看出“名堂”的证据,都可以由人的嘴巴直接说出来。对于虚开定罪也是一样,和虚开者走的比较近的或见过虚开者的,都可以成为“证人”,都可以提供价值不等的“证言”。
有些虚开者,隐藏地比较深,虚开过程基本不露面。这时候,要想确认他就是虚开的“幕后黑手”,接触过该人的相关人员的辨认,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为此,有了一次“辨认游戏”-其实主要是分辨照片。辨认的过程要记录下来,就有了辨认笔录。
五、被告人供述
作为当事人的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都只能称之为:嫌疑人哦)的自我陈述,是非常好的第一手资料。很多证据、事实,经过他自己的描述,就彻底“说通了”。当然,也要注意被告人,可能基于很多原因(比如刑讯逼供等)说假话,误导尊敬的法官大人是有可能的。
六、鉴定意见
在部分虚开案件中,还伴随着开具或取得假发票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发票的真伪作出判断。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此项权力归税务机关所有。一般税务机关会应公安机关的申请,对特定发票作出鉴定,供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参考。
七、身份证明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构成虚开犯罪的主体的,比如说十岁小童鞋,因为存在刑事责任年龄或能力的限制,会因此不负虚开的刑事责任。为此,必须对虚开者的年龄作出判断。什么好判断一个人的年龄?身份证明!
公证证据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公证证据认定标准?
关于公证证据的问题分析如下: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公证的效力主要有三种:证据效力;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要件的构成效力。 公证的证据效力是公证最基本的效力。它在诉讼活动中体现为,与其它证据相比,公证文书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种类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此外,公证的证据效力还表现为,它在日常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管理活动中普遍的证明力以及在国际民事交往中的通用性。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和公证书的特殊效力。 法律行为要件构成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其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证据用词?
被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抓过材料、物证、音视频证据等。
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伪造民事诉讼证据,并足以误导人民法院错误判决,此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规定: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新证据的认定标准?
在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二审阶段中,若新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人民法院应当采纳。但根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原因不同,法院会酌情予以惩罚。在再审阶段中,认定新证据的标准为:是否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同理,若当事人无正当原因提交证据,也会受到法院的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七条 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对于符合前款规定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再审申请人说明其逾期提供该证据的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本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总结,无论是在一二审还是在审阶段,我国关于新证据的认定规则都趋向于追求审判实体公正,若新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或足以证明原判决结果有错误的,法院都会接受。但为了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交证据的,法院也会给予惩罚。
出轨证据的认定和标准?
一、保存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保存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销毁证据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亲吻的法律认定?
答:法律没有规定亲吻违法的。
亲吻
读音:[qīnwěn]
释义:以嘴唇触接,表示亲密喜爱
例句:「这张照片以母亲亲吻怀中婴儿为主题,赢得佳作。」
说明:
亲吻,是一种古老而风行的示爱方式,也是一种甜蜜的享受,世界上不同民族都乐于接受它。亲吻能给人一种爱情的美感,情人之间只有开始亲吻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甜蜜滋味。
假酒的法律认定?
销售贩卖假烟假酒的,应该是营利为目的,因此,以假冒名牌商标为主要形式。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影像证据认定规则?
首先这份监控录像必须是原件,如果原件不易提取的,可以用复制件,但要证明复制件和原件一致。
其次要对监控录像的提取、制作过程进行记录和说明,包括监控录像中显示的时间与北京时间是否有误差,制作过程中是否有剪切等行为。如果要对监控录像进行无修改鉴定的,还需要有鉴定结论。以上是监控录像作为刑事证据的基本标准,如果不是刑事案件的话,标准会相对宽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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