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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变更申请再审 法律法规变更申请再审流程

2023-07-13 08:03:03法律知识1

再审申请和申请再审有区别吗?

申请再审代表的是一种权利。再审申请一般来说指的是再审申请书。是一种文体的格式。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什么是再审,如何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申请多久立案?

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如何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 再审申请书;

(2)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 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申请材料?

申请再审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再审申请书。

2、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二审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的,申请人同时提交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和裁定书。

3、证据材料。

4、主体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申请被驳回,还可以再提起再审申请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不得再次提出再审申请。也就是不得重复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听证是不是决定再审?

对对,再审申请听证是说明案情需要经过听证,经过了听证会的结果以后再重新进行审理,再重新得出新的结果给双方

驳回再审申请与驳回再审请求区别?

在于案件是否开庭审理。驳回再审申请是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再审条件,就驳回其再审申请,属于程序性审理。

驳回再审请求是申请人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再审申请人的请求于法无据,不应当支持,驳回其再审请求,属于实体审理。

高院接受再审申请后怎样去再审?

如果案件的审判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当事人对中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就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时如何变更诉讼请求?

1.

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期间已经提出过变更诉讼请求的主张,一审法院依法应予准许而未予准许,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当之处予以纠正,即允许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直接变更诉讼请求。

2.

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原告在再审程序中声明放弃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再审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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