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法律关系 工伤
私人雇佣受伤算工伤吗?
私人雇佣受伤,一般按雇佣关系,参考如下法条,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承包和雇佣工伤区别?
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①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这要在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才能够成立的;
②承包关系从属于劳动关系是指由劳动合同规定工资报酬、集体福利、工作时间以及劳动纪律等内容,而从属于民事关系却是指劳动者被赋予经营者的资格,劳动关系已经转化为劳务关系。
2、性质不同
①雇佣关系主要发生在流通领域,而没有发生在社会劳动过程中;
②承包关系作为一种责任制形式,严格来说并不属于独立的社会关系。
这些法律特征与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是明显不同的。即雇佣关系的合同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服从的工作关系,雇员有义务根据雇佣合同的约定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有权活动相应的劳动报酬;雇主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获得雇员交付的劳动成果,并有义务给付雇员劳动报酬;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为完成雇主安排的任务而实施的行为属“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雇主承担。对于雇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只有在雇主依法承担对外民事责任后,才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向雇员行使追偿权。
不是直接雇佣关系工伤怎么认定?
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社保参保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雇佣关系出现工伤应该找哪个部门?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3)还有一种情况老板就是根本不认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请你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4、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5、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6、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大货车雇佣司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首先,司机作为雇员受伤,是作为工伤的。
要由货车公司老板进行赔偿的,但先由保险公司赔付,不付部分老板再来赔。其次,要区分车祸发生的责任划分,如果是由个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部分,剩下的可以要求司机赔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超过50岁雇佣关系工伤怎么赔偿?
雇佣关系是证明你可以向单位(没买工伤保险)或者社保(买了工伤保险)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前提条件; 伤残鉴定是确定你的工伤级别,然后根据此级别确定赔偿数额。
雇佣临时搬运工,工伤该如何赔偿?
雇佣临时的搬运工,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也不能按照工伤得到赔偿。 雇员工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得到赔偿,可以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雇佣合同的保姆摔伤算工伤吗?
没有雇佣合同的保姆在工作中意外摔伤,只要是在雇主家,对雇主进行服务工作中摔伤的,这都属于算工伤,虽然没有签订雇佣合同,但是在雇主家服务工作中,默认形成了雇佣关系,在法律上也是支持的。所以即使没有签订雇佣合同。保姆出现意外摔伤都可以向雇主提出索赔的。
请问什么是承揽法律关系?如何界定承揽和雇佣? 谢谢?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法律关系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最常见的承揽就是修理各种东西。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雇佣就代表着雇工出现意外,雇主负责,承揽则是承揽人对手下雇佣负责,定作人对承揽人和手下雇工出现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人把原材料或者物品交给承揽方,人到时候直接给钱拿东西就行了。装修工程和建筑工程合同也是承揽合同的一种。装修合同签订后,直接把材料和图纸交给对方,对方因为施工发生意外的话,是承揽人(雇主)对其手下的雇工产生责任。
这时候的承揽人和手下的雇工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
上边的例子应该可以比较出雇佣和承揽的界定了。
承揽一般代表着少点责任,雇佣关系则责任就大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11条清楚说明了雇佣关系所要承担的责任
雇佣关系怎么买工伤险,和意外险?
找保险公司业务员办理团体意外险或者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有工伤保险的性质,也有意外险的性质,可以两个险种都买。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