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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用高管人员的法律规定 公司聘用高管人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07-13 03:30:59法律知识1

公司高管兼职的法律规定?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职同类业务的收入,依法归公司所有,该项权益主体和起诉的原告应该是公司,是由公司向董事、高管提起的“归入权诉讼”。 小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不配合的,小股东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就提起诉讼事宜进行表决,如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则可以提起归入权诉讼。但如果不能以股东会决议或者其他方式决定提起诉讼,股东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则暂无法律依据,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至于上述兼职行为的法律后果,收入归公司只是后果和责任之一,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董事长兼总经理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损失,则该董事、高管还 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337376339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不及时起诉索赔,股东这时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公司法相关条文: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聘用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法律规定?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确定劳动关系要分两个方面看:

1、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

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处理。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全国各省在实践中也是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此类案件。

高管持有子公司股权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中没有具体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多少作具体规定,关于持股的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所 ”)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 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 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 上市公司章程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比本规则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

第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卖出的;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本规则,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的,参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高管可以兼任别的公司高管吗?

《公司法》有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兼职。上市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处领取薪酬。

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能随意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公司高管的职责?

1.协助董事长工作,代表股东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对下属公司高管的管理;

2.组织实施公司总体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3.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订、修改、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涉密人员的聘用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以密定岗、以岗定人、精准确定、动态管理”的原则。

1丶以密定岗原则。机关、单位应根据本机关、单位产生、处理国家秘密的情况或者承接的涉密项目情况,梳理填写相关报表,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以密定岗,只有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才能确定为涉密人员。

2丶以岗定人原则。机关、单位要根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岗位情况,将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涉密人员,并根据年产生、处理的国家秘密情况,确定其涉密等级。

3丶精准确定原则。一是涉密岗位精准,涉密岗位的界定执行严格的审核确认程序精准确定、涉密岗位名称使用规范表述、涉密岗位根据年产生、处理的国家秘密情况,确定其涉密等级;二是涉密人员精准限定范围,按照国家秘密最小化原则控制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最低限度,最大程度地控制涉密人员规模,做到涉密人员最小化;三是应定尽定,只要工作岗位是涉密岗位,无论身份、级别或涉密程度高低,都属于涉密人员。

4丶动态管理原则。机关、单位应根据每一年度的实际及时调整涉密岗位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做到涉密岗位及时动态管理。各机关、单位应当将本机关、单位的涉密人员情况,按照年度报备要求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密人员年度动态管理。

公司人员车辆管控意义?

对车辆成本进行科学的管理管控,让企业了解车辆运作的成本,而运作质量类的数据反映了车辆整体运作情况,其中白千米油耗,反映了车辆实际用油情况,在给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车辆实际油耗情况,可知车辆整体运作、性能情况,从而推断司机驾驶技术的高低或者是否存在司机偷油的情况。

以运作数据位基础,建立可考核或奖罚制度,对车辆运作进行监管,最终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缓刑人员可以做高管吗?

  缓刑人员可以持股。缓刑人员只要遵守有关规定,可以做自己的事情,包括持股。  《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人员借用合同的法律规定?

法律特征

从借用合同的概念可以看出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

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标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毕后借用人要返还原物。

3、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

4、借用合同是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出借人必须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

权利与义务

1、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出借人的权利是于合同终止时得要求借用人归还借用物。

在一般情况下,出借人不负有义务。但若借用合同为诺成合同时,出借人有按约定将标的物交给借用人使用的义务。

出借人一般不负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借人故意隐瞒借用物的瑕疵而致借用人受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2、借用人的权利义务

如合同为诺成合同,借用人有请求出借人交付借用物的权利。否则,借用人并不享有权利。

借用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借用物,在合同终止后应及时归还借用物。借用人违反义务的,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3.借用期间产生的天然孳息,除另有约定外归出借人所有。

4.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买卖合同 利他合同 承揽合同 无名合同根本违约 物权 赠与合同

5. 关键字

借用合同,使用借贷合同.

公司高管变更的程序?

答,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提出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做变更办理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去当地的政府机构用老的营业执照换取变更后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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