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条文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条文规定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
车主与司机,属于雇佣关系;在车主承担对外的全部赔偿责任后,如果司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司机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可以向司机追偿。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对外赔偿的责任,侵权责任法也规定,先由公司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三、用人单位向第三人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1、《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上述法规,如果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2、追偿的比例,如果双方在用工协议中明确了对员工职务侵权行为的追偿责任及追偿比例,可以按照约定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情况下,对于员工故意的侵权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追偿全部的损失;对于员工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由于员工在经济地位上处于明显弱势,用人单位应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因此,这种情形下的员工职务侵权行为的追偿问题应由双方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应承担较大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公平解决。
车主和司机承担连带责任怎么赔偿?
就是司机赔偿不了,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漏水中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屋顶漏水是出租方也就是业主的责任,屋内卫生间如果在交付以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应该由承租人承担责任,至于你们有没有赔偿责任,你要负连带责任,因为水是你用的,实在不行你可以走法律程序或者把中介一起告上,按照租赁合同落实赔偿责任。
委托代理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综合全案分析,该案中全任某委托全达某处理其建房有关事宜,两被告之间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全达某以全任某名义为全任某签订建房施工合同和购买、管理建房材料等,全达某代理的上述事项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覃某雄发生交通事故经治疗无效死亡虽与全达某没有及时清理占道角石有关,但因其是在以全任某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的损失应由委托人全任某承担赔偿,被委托人全达某不应负 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连带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的区别?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民法总则》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总则》和《担保法》均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
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替班司机出车祸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在司机出车出现车祸交警判定的是司机在那场事故里有全责,但是司机所受的伤是与你朋友成了雇拥关系,所以你的朋友也是要对司机付起责任.整起事故车主是要付起一定的责任,全不负责的话在司法和劳动司会受起诉.
父母犯法子女需要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吗?
你好,正常情况下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父母恶意转移财产或者子女主动愿意赔偿。
连带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依连带责任产生之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
连带责任如何承担,连带责任怎样追偿,如何追偿?
笔者曾就该问题撰文谈过看法,现再次谈一下。
前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绝大多数民事判决书未明确前述问题。而判决书不明确前述问题的原因是法律未对此作强制性规定,而法官在司法实务中所持的各种观点莫衷一是、大相径庭,主要有:一、连带赔偿责任是被告之间责任分担的问题,民事判决书不可解决原告诉讼请求之外的问题,否则导致法律关系混乱;二、履行大部分或全部赔偿义务的连带赔偿义务人,可以另案起诉其他赔偿义务人;三、履行大部分或全部赔偿义务的连带赔偿义务人可以持确定连带赔偿责任的判决书和已经履行义务的凭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笔者认为,民事判决书应当明确连带赔偿义务人的内部权利和义务,告知追偿程序和追偿数额。理由如下:确定按份之债的民事判决,既有效地解决了共同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外部问题,又有效地解决了共同被告之间如何承担义务的内部问题,并未违反“意思自治原则”和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同理,确定连带之债的民事判决也可借鉴,明确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被告之间的份额,解决内部权利义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中已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方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数额的可直接执行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生效判决的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问题的复函》可推论:民事判决可以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的份额。综合前述复函的内容,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分三种情况寻求司法救济:其一、民事判决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其二、民事判决没有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向其它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其三、在民事判决作出之前,部分连带责任人已经向权利人履行了所有连带责任人的义务,且之后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明确了代偿债务的责任人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数额时,代偿债务的责任人可直接以该民事判决书为执行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民事判决书明确连带赔偿义务人的内部权利和义务,告知追偿程序和追偿数额,既可避免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诉讼,减少他们的诉讼负累,免除后顾之忧,又可节约司法资源。(作者: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胡波)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