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法律意见书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工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工人工地受伤赔偿标准
工人工地受伤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等级来确定,工伤发生后工人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批准后去具备一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然后拿工伤鉴定书和单位协商赔偿。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
2、工地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地受伤赔偿标准是:(1)受伤的工人已上班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每个月的工资计算其原工资;(2)工人受伤但上班尚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每个月的实法工资工资计算;(3)工人受伤但上班没满1个月的,按合同标明的每个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关于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一、关于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当地政府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4、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属于工伤,建筑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5、因在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因在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当地政府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而定。
二、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6、工地施工摔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工地施工摔伤,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上述费用依法由单位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
7、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一、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骨折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8、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丧葬费为该地区六个月的平均工资;
2、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
3、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经治疗死亡的还需要赔偿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你好!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深圳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6618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10%=23338元
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20%=46676元
八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30%=19854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30%=70014元
七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40%=26472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40%=93352元
六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50%=33090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50%=116690元
五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60%=39708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60%=140028元
四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70%=46326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70%=163366元
三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80%=52944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80%=186704元
二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90%=59562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90%=210042元
一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0%=66180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100%=233380元
60岁以上75岁以下(不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
1、城镇标准(对于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适用):伤残赔偿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标准:伤残赔偿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75岁以上(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 城镇标准:33090×5年×10%=16545 农村标准:11669×5年×10%=5834.5
九级 城镇标准:33090×5年×20%=33090 农村标准:11669×5年×20%=11669
八级 城镇标准:33090×5年×30%=49635 农村标准:11669×5年×30%=17503.5
七级城镇标准:33090×5年×40%=66180农村标准11669×5年×40%=23338
六级城镇标准:33090×5年×50%=82725农村标准11669×5年×50%=29172.5
五级城镇标准:33090×5年×60%=99270农村标准11669×5年×60%=35007
四级城镇标准:33090×5年×70%=115815农村标准11669×5年×70%=40841.5
三级城镇标准:33090×5年×80%=132360农村标准11669×5年×80%=46676
二级城镇标准:33090×5年×90%=148905;农村标准11669×5年×90%=52510.5
一级城镇标准:33090×5年×100%=165450 农村标准11669×5年×100%=58345
(八)死亡赔偿金
年龄≤60周岁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661800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233380
60<年龄≤74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 (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年龄≥75周 岁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5年=165450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5年=58345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杭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回答如下:杭州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赔偿人死亡前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倍计算。
2.伤残赔偿金:伤残程度分为十级,按照伤残程度、被赔偿人年龄、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赔偿金数额,最高不超过死亡赔偿金的30倍。
3.医疗费用:包括被赔偿人因事故造成的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4.护理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造成轻度以上伤残,需要雇用专人护理的,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赔偿。
5.营养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造成轻度以上伤残,需要额外支付营养费用的,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赔偿。
6.交通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受伤,需要前往医院就医的,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赔偿。
7.误工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受伤,需要停工治疗的,按照实际停工时间计算误工损失。
以上为杭州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上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1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药费
按票据
2、误工费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等。
3、护理费
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营养费
20到40元/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
6、住宿费
合理发生、实际费用按票据
7、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等财物的损失
9、鉴定费
凭票据
10、律师费
凭票据,依据律师合同与《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伤残赔偿金
60周岁以下:
(1)城镇居民:43,851×20×伤残等级系数
(2)农村居民:19,208×20×伤残等级系数
61—75周岁:
(1)城镇居民:43,851×年限×系数,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农村居民:19,208×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
(1)城镇居民
(2)农村居民19,208×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
5036元×6个月=30216元(受诉地法院上年职工人均月收入*6个月)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未成年:28,155×年限(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563,100
(3)60-74:28,155×年限
(4)75岁以上:28,155×5
农村居民:
(1)未成年:13,425×年限(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268,500
(3)60-74:13,425×年限
(4)75岁以上:13,425×5
15、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及以下43851*20=877,020
61—75周岁:43851×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43851×5=219,255
农村居民
60周岁及以下:19,208*20=384,160
61—75周岁:19,208×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19,208*5=96040
16、精神抚慰金
50000元×伤残系数
死亡为50000元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赔偿三个亲属共计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侵权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
1、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医疗费
第十九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误工费
第二十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残疾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0梅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0年梅州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其中,医疗费按一审庭审终结前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误工费则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护理费的计算应当算至受害人能够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2021年商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商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2021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东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2021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 ÷12个月×6个月
17、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2020山东省统计局公示数据:
一、上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
二、上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6731元
三、上年度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7775元
四、上年度山东省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12309元
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
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
2021年同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
农、林、牧、渔业40500元(110.96),
采矿业66751(182.88),
制造业53270(145.9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3116(172.92),
建筑业47496(130.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1498(168.4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3092元(200.25)
批发和零售业49612元(135.92),
住宿和餐饮业36048元(98.76),
金融业89480元(245.15),
房地产业41424元(113.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012元(139.7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9083元(161.8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911元(112.0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4318元(121.42),
教育52972元(145.1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8130元(159.2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8814元(161.1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8650元(133.29)。
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生损害赔偿标准,是以全省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标准为参考基数的,因此,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一般在五月份。
目前,最新版的是2020年度的,具体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01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391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422元;
4、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5328元;
5、湖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4661元。
2021陕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伙食费;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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