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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的法律要件 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2023-07-10 14:22:23法律知识1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有哪些种类?该怎么分?

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不同的方法,法律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法律的国际因素,可分为 :

1、国际法

2、国内法

二、按法律的地位,可分为

1、母法(即宪法)

2、子法 (即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可分

1、实体法 (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例如刑法)

2、程序法 (如刑事诉讼法)

四、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可分为

1、公法 (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

2、私法 (即调整社会个体权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五、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法律可分为:

1、宪法

2、刑法

3、民法

4、经济法

5、劳动和社会保险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9、知识产权法

10、商法

11、社会组织法

12、交通运输法

13、金融法

14、国土资源法

15、税务法

16、刑事诉讼法

17、民事诉讼法

18、行政诉讼法

19、非诉讼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简述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称原则,责任自负原则。

免责条件,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是有明显区别的,的免责条件有两种:法定免责条件,意定免责条件。

旅游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①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旅游法律关系、享有旅游权利和承担旅游义务的公民和法人,如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旅游企业、旅游者、为发展旅游某一方面目标而设立的社会团体;

②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分为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三类;

③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歌曲侵权的构成要件?

抄袭旋律将旋律合并或者删除某些部分,但仍然能听出相似,或者是抄袭歌词将歌词简化或复杂化,但只要大体相同关键词相统一算抄袭。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行为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则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在我国民法上,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但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为构成一般过失;加上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成为重大过失。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的问题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

侵权责任法的评价?

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分为总则和分则,其前四章实际上起到了总则的作用。前四章与既往司法解释相比较,首先是存在一些重要变化;其次,《侵权责任法》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定。下面我们进行简要介绍:   (一) 《侵权责任法》与既往司法解释的一些重要变化。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经过数年来司法实践,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侵权责任法》就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这个司法解释的精髓,通过进一步调整、完善,上升为法律。例如对于共同侵权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了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两种不同形式应当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但是在实践中法官有时很难掌握这两种形式的区别,适用此条规定进行裁判的很少。《侵权责任法》就将司法解释的此条规定分别规定为:多人行为中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就便于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   在损害责任的规定上,《侵权责任法》与司法解释也存在几点不同。其一,在具体赔偿项目中,较之司法解释减少了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的项目。但是如果结合填平原则,此两项目应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其二,首次规定除近亲属外,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这实际上就解决了例如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而无法明确受害人身份,而有关部门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了相关费用后继续向侵权人主张权利的法律基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是2001年2月26日公布实施的,是确定我国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仅仅在侵害他人人身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与司法解释不同的是,没有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样就实际上在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开了倒车。可以预见,这一点仍将通过司法解释的规定加以补救。   

医疗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责任有哪些规定

1、体现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平等的特征

新制订的侵权责任法当中,用专章11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这一章总的指导思想,体现了既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亦要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凸显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合理平衡,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的特征。在当前医患纠纷案件呈现多发状态,医患关系面临诸多冲突的现状之下,这样的规定不仅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医患纠纷,及时化解医患矛盾,还将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

2、明确了医疗损害侵权的基本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54条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表明,在确定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与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明显采用了不同的归责原则,体现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3、规定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医务人员的说明告知义务,保障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规定了医务人员应尽诊疗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明确了过错推定的情形

过错推定,是指损害发生时,因某种客观事实或条件的存在,即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从而减轻或免除被害人对于过错的举证责任,并转化为由加害人负责无过错的证明责任,在法理学上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侵权责任法》的第58条明确规定了可以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因此,在今后的医疗侵权诉讼中,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诊疗规范,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

2)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以及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在现有的医疗侵权案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经常采取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获取有关证据。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形象,加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也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此情形下,法官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6、规定了医疗机构使用缺陷产品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7、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免责的法定条件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上述情形中,即使存在患者受损害的后果,医疗机构也可免责。这些规定有利于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的追求。”

8、进一步规定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利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第64条规定:这是在侵权责任法这一基本民事法律中强化了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律保护。

9、明确了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处置权和应尽的义务

一是,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行医权,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二是,妥善保管病历等资料的义务。

三是,隐私保密义务和侵权责任。

四是,不得实施违规检查的义务,《侵权责任法》第63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侵权责任法调整婚姻法律关系吗?

不调整。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开始生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因侵权导致的纠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负责调整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所以侵权责任部分不能调整婚姻法律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两者或有交叉,比如两口子离婚,一方家庭暴力,致对方受伤,一方面在离婚时适用婚姻家庭部分条款,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侵权适用侵权责任条款。

法律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构成要件的观念,在沿革上,由来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纠问程序”。

根据意大利中世纪的刑诉程序,区分(1)一般的纠问与(2)特别的纠问,在一般的纠问中“应当确证的事实”的观念。

在其后传入德国,在普通法时代被加以采用,但是在当初并未脱离诉讼法的意义。

侵权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1. 侵权隐私权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合法个人隐私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侵害隐私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侵犯个人私人生活隐私、侵犯个人通信隐私、侵犯个人数据隐私。2.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一般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道歉等。在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违反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保护个人隐私已经成为社会和法律关注的焦点,各个国家和地区也建立了相应的隐私法律体系,人们应该增强个人保护意识,妥善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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