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违反劳动法律案例 建筑行业违反劳动法律案例分析
严重违反法律的案例?
1、成都自焚抗拆事件
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大队拆除违法建筑时,市民唐福珍阻止拆违。其间,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引燃,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
点评: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频发,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唐福珍事件是其中比较突出的典型。
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合宪性问题,多年来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早在2003年7月,杭州市的刘进成、金奎喜等人即已就该条例向全国人大会提出了违宪审查的建议,唐福珍事件后,北京大学五学者又向全国人大会建议对该条例进行违宪审查。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为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规定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依照法律程序,才能进行征收或者征用。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较难证明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依照法律程序。宪法修正案规定,即使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依照法律程序,对私有房屋进行征收时,必须给予补偿。但在实际房屋拆迁过程中,不能及时补偿或者不能足额补偿的情况比较严重。
拆迁条例能否适用于对农村房屋的拆迁,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案例?
【案例】
私营企业老板李某在工商局胡科长的陪同下来到某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见工商局的胡科长亲自陪同,不敢怠慢,交待注册会计师小王从速办理。小王对李老板提供的验资资料,进行了一一审验。对其中最关键的材料--两张银行进账单,小王特别仔细地查验:进账金额分别为36万元和64万元,合计100万元,收款人系被审验单位,其用途为投资款,银行业务公章和工作人员私章一应俱全,无一涂改痕迹。于是,小王当场就起草了验资报告。
后来,李老板由于搞非法传销,进了公安局的看守所。公安机关发现,其向事务所提供的两张银行进账单,金额是变造的,变造方法是:先向银行分别存入6万元和4万元现金,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预留空格,待银行盖章后,再在预留的空格处填补,由于笔迹相同,填补恰到好处,外人无法辨别。办案人员认为,注册会计师小王在验资时未向银行调查取证,仅凭李老板提供的经过变造的银行进账单,就草率地出具验资报告,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且已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法律责任,最早见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对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中介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针对故意犯罪而言的。刑法完善了对中介组织人员刑事责任的规定,除了保留故意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外,还第一次对过失犯罪及其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条明文规定了两个罪名,即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不同,刑事处罚也不一样。
案例中的注册会计师小王,出具了不实的验资报告,公安机关指控其涉嫌构成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依据的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本罪必须符合四个要件:一是犯罪主体是中介组织人员;二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失,这是区分本罪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最主要的区别;三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即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四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即有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注册会计师小王出具验资报告的行为,基本符合上述前三个要件。至于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与本文内容关系不大,故不予讨论。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应当树立充分的刑事法律意识,才能保证不会稀里糊涂地触犯刑律。修订后的刑法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因过失而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无疑是给注册会计师增加了一个“紧箍咒”。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学习刑法的有关条文,改变过去那种“重民轻刑”、认为出了问题有事务所负责的不正确认识。与民事责任不同,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不能由其所在的事务所替代或者免除,只要在法定追诉期内,即使离开了本行业也可将其“缉拿归案”。因此可以说,刑法离注册会计师并不那么遥远。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案例有哪些?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案例有很多,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还有评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例子,请阅读劳动合同法。
求几个符合道德却违反法律的案例?
举几个真实的例子:
一个女孩被多次转卖、暴虐,甚至打残。该女孩忍无可忍在夜里把对方杀死。
她被枪毙了。
一个小偷夜里爬上高楼被发现,他躲在阳台外沿。结果被主人大吼一声吓得松手掉落死亡。
该主人被判赔偿。
一个摩托抢劫团伙抢劫后,被一辆小车见义勇为追赶拦截,结果冲下高架路摔死。
该小车被判赔偿。
。。。。。。。
上述案例的主人公行为哪一件不符合道德范围 ? 但他们的行为都触犯了现今法律!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从权利义务的主体出发,可以划分为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从调整的法律部门出发,也可以将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鉴于劳资关系的不对等性,为了保护劳动者该弱势一方,平衡两者的地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的干预较多、且将更多义务性规定置于用人单位一方。下面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具体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一、劳动者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1)违约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且仅有两类:
第一类: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劳动者的服务期和违反服务器约定所应支付的违约金。那么,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有严格限制,即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类: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需要的注意的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一般普通员工有可能不具备竞业限制的资格。
(2)损害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若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劳动者对此存在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除了违约金之外,劳动者还应承担该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之和应与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相当。
2、行政责任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设定相关行政责任来约束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用人单位正常作业所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时,若劳动者故意不遵守,造成用人单位作业不能正常进行,且又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劳动者很有可能会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3、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同理,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是规定在刑法典中。《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劳动者可能构成的刑事犯罪主要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 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除法律规定的两类违约责任之外的、由劳动者承担责任的违约责任,至于双方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未做限制。所以,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双方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若违反此约定,则应依照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2)其他法定责任 A.支付两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B.相关损害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第八十条规定、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行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较多,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但是具体到违反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则主要有:(1)责令作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行政处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3、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刑事责任规定于刑法典和附属刑法之中。(1)附属刑法相关规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2)刑法典相关规范:《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违反网络道德的案例?
2019年5月21日,揭阳网警工作发现违法嫌疑人苏某有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行为。经深入调查发现,违法嫌疑人苏某于2019年5月13日,利用“御X”软件等对某网站进行漏洞扫描,后用弱口令测试某网站的后台并成功登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修改管理员账号密码,同时将该网站的漏洞提交给“漏洞盒子”网站。
据其本人交代,其违法行为只是为了获取相应积分,有利于其以后找工作。违法嫌疑人苏某的行为构成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和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揭阳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法律案例分类?
法律案例分为两大类:即民事案例和刑事案例
法律案例分析?
1、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违背了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城镇女生的死亡补偿金比农村女生高出三倍,这种同一地区同命不同价的规定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平等的、不合理的。因为它有违宪法的基本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2、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同命不同价”的社会存在价值。同命不同价折射了城乡二元论。人身权利无差别,人创造生活有差别。个人收入不仅无法统一,而且受地界、区域差别、能力大小等所影响,死亡赔偿金也就不可能统一。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作出统一的、明确的和完善规定。
插队违反哪条法律?
没有那一条明确规定说插队是触犯法律的,只是插队体现了一个人的素质或修养,所以不管在任何一个公共场所,都应该自觉的礼仪排队,这样可以更好的有序处理问题,因此插队是不违法,但是违反了个人的道德或素质,不能树立一个人的正确价值观。
经典劳动类案例?
代替他人上班打卡与找他人代打卡均违反规章制度——邓某与某贸易公司劳动争议案
疫情期间认定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应慎重——陈某与某零售公司劳动争议案
孕妇上班打盹不属于严重违纪——李某与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案
工作经历造假劳动合同无效——彭某与某健康公司劳动争议案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