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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管理法律 会员卡管理法律法规

2023-07-10 05:34:21法律知识1

关于会员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除以后,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吗?

没有新的涉及会员卡的法规出台。

原则上有关会员问题,我个人认为只要根据普通的民商事合同法律关系去确定和处理就好。

法律中关于退会员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法律合规管理范围?

2018年颁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合规指引》”),标志着国务院国资委从强调全面风险管理转变为强调合规管理。工作重心集中在央企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遵从性方面,以提高可操作性的方式促进管理措施的真正落实。此前,2006年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一直是国务院国资委强调的重点。

合规管理(compliance management)这一理念源自美国。在上世纪后半期,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司法分支从量刑角度对企业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源于美国的金融风暴于2008年起席卷全球后,美国的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

合规遵守的“规”基本可以分为4类: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行业惯例、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企业普遍遵守的商业伦理,国有企业还有党法党规。法律风险按照国家标准的分类:法律环境变化风险、违规风险、违约风险、侵权风险、怠于行使权利的风险、行为不当的风险。合规和法律风险有交集的是法律法规,广泛意义上,监管的政策也可以纳入法律范畴。其他内容则没有关系,比如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是法律风险,而怠于行使权利、一般性的违约、行为不当等法律风险也不是合规风险,以行为不当的法律风险为例,如企业出现纠纷争议,如果在诉讼和仲裁两种方式中选择了不当选择了诉讼,结果因为诉讼法律程序以公开审理为基础的原则,导致案件被公开,给企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这是法律风险,但与合规没有关系。在金融等行业,合规更是有特定工作内容,与法律工作界限明显,在欧美跨国公司,即使都对总法律顾问负责,但法律和合规

合规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遵循、符合企业内外的强制性规定和自愿性承诺,合规要求严格,对违规事件是零容忍,没有协商余地。正如合规国际标准中对合规风险的评价的说明,对合规风险进行程度等级的划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接受这些合规风险。而法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各种法律风险的有效管控帮助企业实现战略和经营目标,法律风险的管理策略有避免、降低、转移和接受多种方式,企业采取何种管理策略需要在收益和风险之间权衡,最终服从于企业的战略目标。合规和法律风险的定位差异,表现在合规工作更多是管理的刚性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对于合规义务本身是否合理,合规后果是否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并不是合规关注的重点,而法律风险则更多是业务支持性的功能,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是衡量法律风险管控效果的重要依据。从某种程度来说,法律风险管理是合规管理的高级阶段。

合同管理适用的法律?

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均适用

关于枪支管理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你只是绘制出了专业的机械加工图纸,并不属于制造。只要是你的idea 没有用于非法用途就不会负法律责任,如果追究那也会是制造商的责任。

全程法律风险管理包括?

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指南

《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指南》是法律出版社出版,2012年发行的图书,作者是付希业。

基本信息

本书有别于其他的专业法律书。

首先,本书用轻松、诙谐的语言去讲述、诠释辛酸的产品质量问题,就产品质量引发的事件、责任、风险娓娓道来。本书的作者在努力让生硬的法律鲜活起来,让炒得沸沸扬扬的质量事件清晰凸现其责任之重。

其次,它站在企业的角度,剖析企业在产品质量中不同角色的法律责任。作者结合自己成功代理的案例,立足于中国本土的法律实践,理论结合实际,对企业产品质量风险控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本书的每一章都从产品质量事件开始,逐步剖析汽车、电器、食品等质量事件所蕴含的法律问题,最终详细阐述此类产品有关的法律现状、立法建议、法律责任以及企业应对。

自 序

当本书的书名确定为《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指南》的时候,我还在忐忑不安。

我知道,以这个书名去引起沉浸在网络中的普通读者关注或者垂青,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这不单单是因为产品质量是一个很枯燥、很刻板的课题,更多的可能是因为产品质量是国人挥之不去的痛,多数人不忍触及。

作为一个中国人,生活在这样一个极其特别的质量环境中,谁的心情都不可能平静,那些层出不穷的质量事件也不容得人平静。

在写这篇序言之前,我重新拜读了鲁迅先生著作《呐喊》的自序。

这样做,绝非是想通过模仿他的文锋或语气,为我的这本叫做书的册子增添色彩,而是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与先生同样的无以名状的寂寞或者被称作“庸人自扰”的郁郁难欢。

我是一名工科出身的人,在企业一线工作多年,原本不善写作。从事律师行业后,耳闻目睹并经办了大量产品质量案件。在此过程中,曾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力而愤怒,为造假者的丧心病狂而惊愕,也为某些品牌企业的强词夺理而无语,更为那些老字号企业的产品质量灾难而惋惜。

当网上盛传《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的调侃文章时,我相信,没有一个中国人在看到此文后还能笑得出来,除了那些利欲熏心的始作俑者。“……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今天三鹿又让同胞们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痛定思痛,我们不得不直面残酷的现实。

我心向浓墨之香和宁静致远的至美生活,但实不忍为那些怵目惊心的无良事件而沉默。

鲁迅先生曾说“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我清醒地知道,一粒石子投入大海不会激起惊涛骇浪;而对于我,即便用尽心机,堆砌再多的文字也不一定会引发人们对产品质量的高度关注。但我还是想勇敢地呐喊一声,至少可以给那些为中国产品质量而不懈努力的人们一丝力量。

待心境沉寂下来,我寻觅着写一些对企业有指导意义的东西,权当是给企业作个号鼓手和鞭策者,鼓舞那些有着强烈责任感的企业和企业家去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墨,行笔工不善之事。

我曾在网络上用谷歌引擎搜索“产品质量”,发现这方面的文章并不太多,而且多数是偏向于学术探讨的文章,案例、法条充斥其中。对非法律专业的读者来说,苦涩难懂,味同嚼蜡。掩卷遐思:难道现实与学术总要如此径渭分明,难以逾越?难道严肃的问题必须与冰冷说教如影相随?

为此,我与产品质量研究组的同事们经过较长时间的商讨,决定做一个大胆尝试:写一本让更多人喜欢读、能读懂的法律专业书!我们试图做到:本书能够为企业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焦点、热点问题;用普通人轻松读懂的文字来解释看似深奥的法律问题;用形象、具体和美妙的语言解释枯燥的法律条文,法律中寓故事,故事中释法律。

于是,就有了这本书―包含大量诙谐有趣的语言、鲜活生动、全面细致的文字报道,目的就是让读者在轻松中思考产品质量这个不轻松的话题。愿这本凝聚着我对企业殷殷期盼的册子,能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有所帮助。

写作过程中,我所张金海、李明均、殷启峰、柯振岳、李兰、李静、庄慧鑫、王英等多位律师给予了我鼎力帮助,尤其是张志国、孙芳龙两位律师在代理国家海洋局处理康菲漏油案件异常繁忙之际拨冗关照,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正是他们的鼓舞和支持,包括收集和整理大量的资料,才使我们能够顺利完成本书的写作。

记得王令有首诗题为《送春》,“三月残花落更开,小檐日日燕飞来。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期盼更多社会各界的有志之士,能像诗中眷恋春光的杜鹃,鸣啼凄壮,却不舍不弃,呼唤东风归来,让产品质量的理念扎根于民众,让精致的生活悄悄来到我们身边……

付希业

2012年5月完稿于文康律师事务所

图书目录

总则

第一章 产品质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 重要概念盘点

一、产品的定义

二、产品的质量责任

三、产品标准

四、产品质量监管体制

五、质量认证

六、产品外在表象

七、产品行政执法大检查

第二节“三包”规定:消费者维权的老黄历

一、“三包”规定:那些熟悉的条款

二、产品“三包”时常遇到的抗辩事由

三、“三包”规定的局限性

四、“三包”规定位阶提升的必要性

第三节 产品召回

一、中外产品召回对比

二、立法现状的不足

三、技术规范亟待法制化

四、期盼《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出台

第四节 生产许可证

一、电梯里的惨剧

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生产许可:不得不为的举措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章 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第一节 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

一、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

二、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三、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控制

五、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六、质量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改善

第二节 原材料供应链质量风险控制

一、供应链产品质量风险

二、原材料供应链结构的重要性

三、供应链质量管理的措施

第三节 产品验收和质量异议

一、产品的质量担保

二、产品检验及异议期间

三、验收合格与质量担保

四、产品验收管理措施

第三章 企业后患:产品损害赔偿

第一节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第二节 中国产品责任立法

一、产品责任立法历程

二、产品责任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产品质量诉讼

第一节 产品质量诉讼的启动

一、案件法律管辖

二、起诉立案

三、诉讼请求

四、案件的案由

第二节 原被告的博弈

一、产品瑕疵或缺陷的事实

二、产品瑕疵、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三、产品质量诉讼证据

第三节 证据分析与准备

一、诉讼中的证据分析

二、产品质量证据准备

第四节 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

一、产品质量的鉴定或检测

二、勘验笔录

第五节 产品火灾事故

一、火灾事故认定

二、火灾事故认定中的现实困境

三、一份沉甸甸的账单

第五章 产品质量行政执法

第一节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一、行政处罚基本原则

二、处罚种类

三、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节 企业常遇到的行政执法

一、行政强制措施

二、产品抽检

三、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行政监督

第六章 危机公关及用户纠纷处理

第一节 危机公关基础知识

一、不可预见的质量事件

二、危机公关的基础理论

第二节 从“毒奶粉”事件看:危机公关的得与失

一、不可逾越的法律界限

二、危机公关不是危机掩饰

三、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产品质量客户纠纷处理

一、产品质量意识的对与错

二、品牌为信任买单

三、遭遇消费者的“天价索赔”

四、媒体曝光与企业名誉保护的博弈

五、过度维权与私力救济

第四节 企业流淌道德血液

一、品牌源于诚信

二、以义为利,趋义避财

三、社会责任看上去挺美

分则

第一章 汽车企业的质量责任

第一节 丰田汽车召回风波

一、丰田汽车的过去和现在

二、丰田公司的赔偿

第二节 汽车召回制度

一、汽车召回的基础知识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三、《汽车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第三节 汽车召回的应对之策

一、外资品牌召回内外有别

二、汽车召回的应对

三、汽车“三包”责任

第四节 汽车的火灾事故纠纷处理

一、汽车火灾引发的诉讼

二、争议焦点的认定

三、法律剖析与启示

第五节 汽车“贴牌”生产责任

一、“贴牌”类型及法律关系

二、生产者责任认定

三、“新赛宝”事件责任分析

四、完善立法明确生产者责任

第六节 企业面临的集团诉讼

一、奥克斯汽车退市,遭遇集体“讨债”

二、集团诉讼制度

三、集团诉讼的艰难之路

四、美国集团诉讼的借鉴

第二章 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 三鹿“毒奶粉”惨剧

一、“结石”宝宝

二、“无良”的奶农

三、无辜“三聚氰胺”

四、轰然坍塌的“三鹿”

五、以刑谢罪的掌门人

第二节“毒奶粉”事件的影响及启示

一、催生《食品安全法》颁布

二、产品免检:暴露监管诟病

三、滞后信息通报的历史沉痛

四、监管体制有待改革

五、食品安全标准缺失

七、食品安全:由乱而治

八、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根源

第三节 食品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一、食品质量风险控制

二、企业面对的食品赔偿

三、分散风险的平衡器:产品责任险

第四节 食品原材料供应链质量监控

一、“工业明胶”掺进乳品、药品

二、原材料技术指标的欺骗性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 产品质量的无形财富

第一节 葡萄酒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一、张裕“解百纳”的八年抗战

二、“解百纳”的前世今生

三、商标使用人大军压境

四、一个企业与一个行业的战争

第二节 产品商标

一、一个商标的成长史

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

三、商标许可的可爱之处

四、 IPAD商标权之战

五、《商标法》立法历程

第三节 产品专利

一、iPhone“横空出世”

二、中国专利制度的建立

三、《专利法》基本知识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体店会员卡怎么制作和管理?

你要说明你要开什么样的店,如果是零售类的,以卖东西为主的,那么你就要用收款机了,因为有打折的,所以要用。打出的单子上可以有自己店的名字

家政服务类的会员卡该怎么管理?

随便定做一个类似打卡的就行了。其实并不是软件,还是一个管理系统吧。主要功能有记录客户的消费情况,管理客户也比较方便了,如次数不足就会提醒商家,催促客户来续费或者进一步的营销活动。

船舶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关于船舶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技术设备状况和人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和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

  本规则不适用于从事营业性运输以外的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各港务(航)监督负责对进出本港的中国籍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对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批准的港务监督实施。

  第四条适用本规则的中国籍船舶必须配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并应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用完应在船上保存一年。《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由港务(航)监督机关核发。

  外国籍船舶,应在办理进港查验手续时出示《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静态管理的法律依据?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疫情期间必须静态管理,出现隐瞒行程的需承担法律责任,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传染了病就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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