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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 法律依据

2023-07-09 14:10:18法律知识1

侦查监督流程?

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的,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也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2.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需要,通过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若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3.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

4.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回复,监督落实情况;没有回复的,应当督促公安机关回复。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不被接受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意见正确的,应当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意见错误的,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对于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情节分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直接向侦查部门提出纠正意见;情节较重或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决定。

侦查监督全覆盖的意义?

国家监察全覆盖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败斗争的全新局面,这一战略性布局是新时代政治层面改革的重大部署,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和不可估量的现实影响。国家监察全覆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行之后动态运行的驱动力,需要遵循法治思维与法治逻辑,从静态制度规范转向动态的实践运行,并在动态运行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监察全覆盖的核心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下的集中高效反腐,在当下反腐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前提下,需要稳固这一胜利果实并注重监察运行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考核?

包括针对侦查监督能力的考核,针对协作配合能力的考核,以及考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效果的考核。

针对侦查监督能力的考核主要有侦查监督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有害行为情况的考核,以及及时报告和上级的配合情况的考核等。

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的,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也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2.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需要,通过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若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3.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

4.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回复,监督落实情况;没有回复的,应当督促公安机关回复。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不被接受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意见正确的,应当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意见错误的,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对于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情节分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直接向侦查部门提出纠正意见;情节较重或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决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是刑事诉讼中制约监督的重要内容,随着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效能逐步释放,侦查监督力度在持续有效加强。但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被动性、选择性、滞后性、疲弱性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现有法律规定框架下,应进一步强化检察引导侦查对侦查活动的准司法控制效能,加快推进侦查监督“事务性”处置向“案件化”办理转变,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运用及其与检察侦查权的衔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借助大数据赋能“智慧侦监”,拓展线索来源,强化监督刚性,深化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促进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融合统一。

lpr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的规定,酌定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

2.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

3.故逾期利息应从2019年7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标准计至2019年8月20日,自2019年8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法律依据分为?

法律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依据是: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按法律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可将法律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本法是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居核心地位的、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极为严格的宪法;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

在中国,通常指次于宪法(根本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是与特别法(即仅对特定身份的人、特定事项、特定时间或特定地区适用的法律)相对称。

在西方国家的法学中,普通法是指最早在英国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

让座法律依据?

法律虽然没有强制规定让座,但是遵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属于道德范畴,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给需要帮助的人让个座,体现了您的美德。

物权法法律依据?

是依据宪法来的。

一方面,《物权法》是我国的一部民事基本法律。是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并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一部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宪法为依据,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主要调整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民事基本法。《物权法》从基本法的高度解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财产即无人格”的问题,有利于社会财产的市场流转,促进资本和资源流通,增加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收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有利于社会分配秩序的合理调整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律,使一切基本法律及规章制定的依据。《物权法》的内容是对《宪法》中有关民事关系权利义务条款的补充与细化。

是否有法律依据?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认罪认罚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供热投诉法律依据?

我们在平时家中暖气如果不热。想进行投诉。你又不知道向哪投诉,有何法律依据。消费法来说。我们花钱购买了供暖服务。热也是一种特殊商品,那我们就是消费者,这样来说,就可以向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个人理解,这就是消费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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