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征用法律依据 宅基地征用法律依据是什么
转让宅基地和征用宅基地哪个划算?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土地,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和非法转让的,所以宅基地也不能转让和征用的。
广西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
1、置换补偿,即政府在规划区内按照地价折换成面积对拆迁农民进行安置,补偿标准通常不低于1:1.33;
2、农村宅基地动迁可以选择置换补偿,其补偿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一般草房1900元/平方;砖瓦房2400元/平方;楼房3300元/平方等。"
宅基地共享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上只登记一人名字,不象房产证一样可以同时登记多名产权人的姓名,那么判断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的方法如下: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权利归属一般以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数为准。如果夫妻双方均属建房申请书的核准人员,那么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否则即使一方户籍已经迁入宅基地房屋,也不能仅凭户口登记而主张宅基地房屋的分割。 如果宅基地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话,需要考虑宅基地房屋建造的实际出资以及在宅基上房屋建造过程中所付出劳动等的情况,先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离婚时再行主张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以上是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问题的回答。
阜阳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中石化征用我家宅基地怎么补偿?
国家有补偿规定,按照面积已经地上附着物给与补偿
2021年西昌农村征用宅基地标准?
2021年西昌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标准:
1、新建、扩建宅基地用地标准为:2人户60平方米,3人户90平方米,4人户12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150平方米。
2、原址拆旧建新住宅建设使用宅基地面积:2人户70平方米,3人户105平方米,4人户14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175平方米。
3、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原则上可修建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建筑;中心城区用地范围外的乡镇(街道)规划区内可修建低、多层住宅建筑。
4、村民新建、原址重建、扩建住宅达到3层及以上的、达到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达到跨度6米及以上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报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备案,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村委收回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一,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乡镇人民政府政征用农民土地的法律依据?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运用其行政权力把农民集体十地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在法制完善的社会里,土地强制征收要有法定事由才能进行。这些法定事由一般是为公共目的而进行的。我国立法没有明确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公共利益”到底是什么,这是土地立法中还需完善的地方。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征地主体的惟一性。征地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转化是在国家与集体所有者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
(2)征地行为的行政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现土地所有权的转换,双方地位不是平等的,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府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
(3)征地条件的补偿性。国家建设征均集体土地,篓对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经济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应当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宅基地征用后几年没动怎么办?
宅基地征用后几年没动的,如超过国家规定的年限的要归还给农户,需要时再重新征用。
宅基地征用补偿多少钱一亩?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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