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 工程款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业纠纷的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纠纷 。大的分类通常有民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
工程款结算的法律规定?
1、签订施工合同之后,业主有预付款(一般10%,分三次付清);
2、每月完成合同工程的部分,通过现场监理认可签字,业主中期支付(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竣工后,除预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其余的都付清;
4、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完成后(一般为两年),业主付清所有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仲裁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协议管辖的法理依据在于民事活动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支付令管辖的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支付令,更加不可能知道它的作用,但是只要你掌握了运用支付令的技巧,相信对于你今后的债务清偿工作肯定会事半功倍,那么,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
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
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这一规定,支付令案件管辖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支付令是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案件属于债务纠纷案件,应适用《民事诉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其它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
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回答如下: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管辖权的规定:国际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法院对外国人或外国事务的管辖权。国际管辖权的规定一般由国际法或国际公约等法律文件来规定。
2. 地域管辖权的规定:地域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内部法院对本国公民或在本国境内的外国人的管辖权。地域管辖权的规定主要由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件来规定。
3. 财产管辖权的规定:财产管辖权是指一个法院对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的管辖权。财产管辖权的规定主要由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件来规定。
4. 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是指某些特定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的情况。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由国家的各种特别法律文件来规定,如专利法、商标法等。
建材购销合同纠纷的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邻居窗户纠纷法律规定?
1.邻居之间就窗户的民事纠纷,首先要确定法律关系,此类纠纷属于民事相邻权纠纷。
2.解决民事相邻权纠纷原则,尊重历史,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依法处理相邻权纠纷。
3.处理此类纠纷有法律规定按法律规定处理,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习惯妥善处置。
继承案件管辖法律规定?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遗产中有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主从合同管辖法律规定?
主合同和从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由哪管辖?
法院对于当事人起诉的案件不是每一件都会受理,因为法院最基本的管辖原则有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在继承案件中管辖法院有哪些?我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
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
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
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1、配偶。
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延伸阅读: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放弃继承权将不会产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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