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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安置适用的法律法规 宅基地安置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3-07-08 18:33:23法律法规1

法律法规适用时间?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一)法律的生效时间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

1.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没有明确生效时间规定时,根据惯例,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 法律条文中自行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 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立法机关另行发布专门文件规定法律的生效时间)。

(二)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具体形式主要有:

1. 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

2. 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

3. 法律法规据以存在的时代背景或者条件消失,或者其所调整的对象不复存在,或者其使命完成,使法律法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而自动失效(比如当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些特殊法律规定);

4. 权力机关进行法律法规清理,对外公布某项法律法规作废;

5. 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相关内容与已生效的新法抵触的旧的法律法规自动失效。

(三)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一般通行两个原则:首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国家不能用现在制定的法律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某种当时是合法而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现在的法律处罚他们。其次,作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既往的行为。从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溯及既往的原则的规定,一般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具体表现在,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适用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

园林绿化适用的法律法规?

园林绿化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00号令;  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后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安置宅基地可以买吗?

不可以,安置的宅基地,本身就是国家和集体组织对你的照顾

农村宅基地安置方案?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有三种补偿方可以选择;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显,另外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十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挨,枧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补偿安置,需对宅基地进行确权,明确房屋产权,政府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办法

安置营业房买卖是否适用安置房买卖合同?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对象不同。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含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双困”家庭。

2、土地取得方式不同。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采取“招拍挂”形式取得,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被拆迁置换出来的土地,应通过市场转让方式出让。而经济适用房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

3、供应房定价机制不同。拆迁安置房供应价中包含着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经济适用房定价,除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也作了严格规定,对价格进行控制,政府不另外补贴。

4、区分税收政策不同。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针对“双困户”供应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内的,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对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作了减免。两者执行不同的税

安置区宅基地转让的好处?

1.安置区宅基地是不能转让的。

2.因为,如果是宅基地,那就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严禁买卖和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的。

3.只有国有土地才能依法转让。

4.农村宅基地不能转让和买卖,也就没有转让的好处于坏处之分了。

继承的宅基地有安置权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你继承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宅基地的归属权是村集体,你只有使用的权力。如果你在农村继承了祖辈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就有权安置人员居住,附合条件也可以落户。

你通过合法手续继承了,这就是你的财产,如何使用由你来决定。

侵占宅基地法律法规?

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对宅基地进行侵占,非法侵占宅基地的,要归还宅基地并且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宅基地被他人恶意侵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第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第二,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第三,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适用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办法?

1.评价和估量。

有技术评估、资产评估、纳税评估、资信评估 、心理评估 、项目评估、风险评估、本科教学评估等。

概念:

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评估是什么意思?

正式名称是 法律法规符合性(18001里是“合规性”)评价

1 将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识别和获取(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或安监局索取)

2 对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法律、法规、标准中的条款 对照本企业现状进行评价

3 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

4 按期整改

5 重新评价 如仍有不符合项 继续整改 直到全部符合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是什么意思

这是标准化评审的内容。包括两层意思:1、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评价,看哪些条款适用于你们自己的企业;2、对照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企业选址、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建构筑筑物、人员行为、法定检测检验培训等是否符合要求。

这是标准化评审的内容。:1、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评价,看哪些条款适用于你们自己的企业;2、对照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企业选址、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建构筑筑物、人员行为、法定检测检验培训等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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