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书代收的法律后果 法院裁定书代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院重复立案的法律后果承担?
不能重复立案,可以撤销后来的立案手续,继续执行就是了。
法院不立案要出具裁定书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对于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等情况法院不予受理的,仅告知原告即可,而不必出据不予受理裁定书(具体参加民诉法第111条,太长了我就不写了)。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那你就必须要那么出具裁定书,因为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
法院行政裁定书怎么处理?
限期执行。如果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诉后,一审法院的传票、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是一审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当事人。二审法院要开庭审理,最少应当在40天以后,才有可能发出传票,通知当事人。
1、传票,通常是指法院的通知;
2、民事裁定书,与判决书一样,是法院作出的决定,与传票之间没有什么联系。事实上,一个民事案件,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案子就告一段落了或结束了,不需要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了。
3、如果是一审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拒签裁定书有什么后果?
两种后果:一、拘传,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下来的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决定所制作的文件。
如,驳回上诉的裁定,因被告人死亡终止审理的裁定,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的裁定,减刑的裁定等等。裁定也分刑事裁定,民事裁定,一审裁定,二审裁定。
法院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判决书是判决的书面形式,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您需要重点掌握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总而言之:裁定是人民法院对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实体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以下举例说明一下,希望您可以理解:
【例1】甲向A法院起诉,A法院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
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
【例2】甲把乙打伤,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各项费用5000元。这就是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且一个案件只能在最后有这样一个“判决”。
法院判决书,法院执行书,法院裁定书是否有前后顺序?
一般情况下是有先后时间顺序的,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在先,法院执行书在后,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是制作法院执行书的权源或依据。但也有法定的裁定书和执行通知再先(裁定先予执行并发出执行通知书)而判决书再后的情形。还有只有裁定书而没有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的情形(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请求)。
替老板代收法院起诉书,会被承担法律责任吗?
替老板代收法院起诉书不会被承担法律责任。起诉书的当事人才是诉讼当事人,企业员工不是案件当事人,员工代签法院起诉书只是法院的一种送达方式,签收的员工不会被承担法律责任。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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