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 法律错误
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
民事判决生效后,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强制执行性。民事判决生效后,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必须依照判决书履行,否则,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强制执行。
2、不可争议性。在民事判决生效期间,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在作一些同该判决有联系的决定时,必须以该判决为准。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
(三)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
(四)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
生效判决被撤销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就是当事人可以不执行判决书上的内容。当案件结束后判决书下达了,15天之内败诉方如果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
而在二审中如果把一审的判决生效给撤销了就意味着一审可能存在问题,那么案件或是发回原法院重审或者直接改判,总之就是当事人可以不执行判决书中的内容。
原告撤诉已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和裁定,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准予撤诉的,当事人仍应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和裁定。
生效判决确认事实采用的法律依据?
一、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事实,可以作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判决生效后付款期限超过的法律后果?
《票据法》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作付款提示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另外还规定:“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票据持有人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情况下,票据权利一般是不会消灭的,还是可以向票据债务人提示付款,但是丧失了对前手的追索权。针对不同的票据,还要掌握以下几点:
(1)见票即付的票据,由于票据的付款日和付款提示日是一致的,所以付款提示日就是付款日。在超过了出票日1个月的期限以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没有履行,对前手的追索权不再保留了,但是还存在民法上的请求权用以保护票据资金。
(2)对于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则也会因此丧失票据的追索权。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然应当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旧生效判决与新法律冲突怎么解决?
如果旧生效判决与新法律冲突,则需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权衡。在涉及到法律修改、补充、废止的情况下,既要尊重旧判决的效力,又要适应新法律的实施,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合理性。解决的方法有二,一是遵守现行法律;
二是对原来的决定进行调整,以适应新法律的实施并满足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具体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新旧法律之间的实质差异。
因此,在处理旧生效判决与新法律冲突的问题时,必须综合考虑法率、情况和利益关系,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判决生效之日与判决生效之时的区别?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一致的,都是指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而判决执行之日则不一定和前两个一致,有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但未必立即执行,如死刑,还要有关机关核准;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后可能没有立即交给机关,一审判决,给不服判决的被告(或原告)留有一定的上诉期限。
二审判决,当时生效。由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判决有固定期限的主刑,且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期限的还要折抵刑期,所以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死刑缓期执行是没有期限限制的,执行期满两年之后要么减为无期或有期,要么立即执行。如果减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两年刑期,体现对死刑犯的一种有优待,可以将两年的起始日期提前;如果是立即执行,更不存在问题了。而缓刑考验期限从生效之日算,是因为缓刑本身不具执行性。
生效法律文书错误如何纠错?
答:生效的法律文书错误用裁定书进行补纠错误,最高法院明文规定发现下达的法律文书存在错误,要下达裁定书进行补纠错,在裁定书中写明错的地方,补纠错的地方写明白,看到裁定书就知道法律文书错的地方进行纠正,以纠正后的法律文书为准。
什么是判决生效?
判决生效又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决定。按诉讼案件的性质,分为生效的刑事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生效的行政判决等。
有下列情况:(1)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超过上诉、抗诉期限的判决;(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不准上诉的一审判决;(3)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5)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依法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
判决生效和判决执行的区别?
判决书生效是指当事人收到判决书15天内不上诉,过了上诉期判决书自动生效,这就叫判决生效。判决执行是指当事人持生效的判决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这就叫判决执行,这是二者区别,判决生效不申请不叫执行,申请才叫判决执行,区别就再于申请不中请,申请了法院才能立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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