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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法律规定 醉驾案件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07-07 00:56:18法律法规1

醉驾案件提取血样规范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 【抽血程序】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监督。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且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分别使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封装,并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分别装入纸质口袋密封,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密封袋应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取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20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验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两名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将车辆驾驶人带到医疗机构提取血样,或者现场由法医等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提取血样;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提取血样后五日内将血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或者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收到检验结果后五日内书面告知车辆驾驶人。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车辆驾驶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

醉驾案件无罪辩护几率是多少?

没有几率。只要被抽血化验出了结果,只有认罪认罚。

醉驾是刑事案件吗?

醉驾是刑事案件。

醉驾,也就是醉酒后驾车行驶,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在血液中酒精浓度含量大于80mg/100ml的时候,人的大脑是基本上部分或者是全部的失去了意识,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了意外,驾驶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反应躲避,会酿成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

而国家也以为醉酒驾驶后惨案频发,对醉酒驾驶的量刑也加重,将其列为了刑事犯罪。

也就是说,一旦你在醉酒后驾驶车辆,无论有没有违法行为,无论有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一律以刑事犯罪论处。

(一)醉驾与酒驾

因为醉驾的量刑已经极为严厉了,一经发现就是刑事犯罪,而酒驾的量刑则相对比较轻,一般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行政处罚,除非特殊的严重情况,是不会以刑事犯罪入刑。

所以,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不要弄混淆了。

醉驾与酒驾的区别,主要是看驾驶人血液中的含量,饮酒了就是酒驾,在血液中就会出现酒精,但是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规定了一个具体的酒精含量值,80mg/100ml,只要是低于这个酒精含量,那么驾驶人的大脑还能够保存意识,虽然依然有危险,但是是酒驾而不是醉驾。而醉驾,则是驾驶人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远远高于这个标准值,此时驾驶人大脑中的意识已经基本上丧失了大部分或者是全部丧失了,这种情况远比酒驾危险,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也不是醉驾可以比拟的。

摩托车醉驾案件办理流程?

摩托车醉驾的案件办理流程和汽车是一样的

摩托车酒驾也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对酒驾的处罚,没有最新的规定,目前仍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醉驾案件怎么查询到哪个阶段了?

1.打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驾驶证核发的省市;

2.进入交通安全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的“信息查询”下的“记分”,出现“驾驶证记分查询”后,输入你的驾驶证编号(即你的身份证号)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验证码,最后点击“查询”;

3.完成后即可查询驾驶证目前记分情况

醉驾整个案件处理完要多久?

醉驾流程及时间

1、醉驾被交警抓到到后,需要到地方体检的医院进行抽血,需要等5天左右的时间,具体看医院的速度。

2、验血报告出来后会通知去拿的,需要提交验血的费用,一般在300元。并且验血报告上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

3、确定醉驾后,交警部门就会作出处罚,处罚1000元到2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可以再考取驾驶证。

4、处罚后交警部门就会移交给交检察法,提起公诉。交警部门通知户籍派出所,并且还要办理取保后审等相关手续。一般需要1个月到2个月的时间,检察院才会下达起诉书。

5、再等10天到15天才会开庭,中间会有相应的传票通知的。开庭后大概需要一个星期才会出结果,拿到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到交警部门和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的手续。

6、最后需要服刑,这个流程销量大概需要6个月左右。不过一般行为情节和认错态度比较好,一般是判处缓刑。

所以不单单是因为处罚严重,醉驾后处理的流程和时间需要花上半年以上,自己的工作和家庭都会有影响。

醉驾案件检察院找谈话吗?

所有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请批准逮捕,或者需要提起公诉的,都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就会找犯罪嫌疑人问话、做笔录,这是正常流程,每个案件都会有的。对于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讯问不是必经的过程(有些案件必须问),对于公诉案件,是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的。

对于检察院案件办理期限,一般的公诉案件审查期限是一个月,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日,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延长期限最多三次。不过一般来说,醉驾案件属于比较简单的案件,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内都会移交法院的。

武汉市醉驾案件办理最新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我国是严格禁止这种行为的,如果出现了那么必定就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只要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会按照相关的条款来进行处罚,重者会被拘役,所以,醉驾是我们千万不能进行犯的,不然的话自己将会受到法律的责任

甘肃省醉驾案件办理指导意见?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格办理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指导意见

甘公警令发〔2017〕30号

各市、州公安局,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公安局: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办理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扼制酒驾醉驾高发势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依法办理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处罚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一)对于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以上但不足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作出罚款处罚,同时记十二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二)对于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以上但不足80mg/100ml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五千元,吊销驾驶证,拘留十五日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

(三)曾因饮酒(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以上但不足80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除法定情形外,一律按上限作出行政拘留并从重作出罚款处罚,吊销驾驶证;

(四)对于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

(五)对于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六)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移送起诉;

(七)住宅小区等通行社会机动车的道路适用酒驾醉驾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八)行为人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认定为醉酒;

(九)行为人在呼气测试酒精含量或者抽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以上但不足80mg/100ml或者达到8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或者醉酒。

(十)驾驶机动车,有下列妨碍酒精检测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不听人民警察劝阻“情节严重”情形,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1.开车加速逃避检查或者冲卡的;

2.停车后拒不打开车窗、车门接受检查的;

3.弃车逃逸的;

4.下车后以威胁、殴打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配合酒精检测的;

5.用他人冒名顶替酒精检测的。

二、加强配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一)加强各警种之间协作配合。交警部门在查办酒驾醉驾机动车案件中,除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制作记录、拍照、录音或者录像和收集证人证言外,还应当收集行为人具有妨碍酒精检测行为的证据,对酒精含量未达到醉酒标准的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移交,由治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阻碍执行职务作出治安处罚,作出治安处罚后治安部门应同时向交警部门反馈,保证交警部门依据交通法规作出的处罚与治安部门作出的处罚分别得到执行。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法律对不同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的拘留处罚,应当一次性连续执行完毕。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批准请假离所,不得提前解除拘留。

(二)加强与检法机关协作配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要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要配合检察机关及时补充完善证据,了解掌握案件起诉和判决情况,对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有关的司法建议函收集归档。要与检察院、法院有关部门协商统一醉酒驾驶犯罪的证明标准、证据类型以及刑罚幅度,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要分析研究办理醉酒驾驶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醉酒驾驶犯罪案件快侦、快诉和快审机制,重大敏感案件邀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缩短侦查、起诉和审判时间,防止案件积压。

(三)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交警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要求,及时采集被处罚人的信息,对实施酒驾行为的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三、规范案件办理,确保有效查处

(一)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酒驾、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制作现场调查记录并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现场有见证人的,收集证人证言,及时固定犯罪证据。

(二)进一步规范办案时限。对交通民警在全程监控下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应当按照规范低温保存,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3日内送检。对送检的血样,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告知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申请。对现场发现酒驾或者醉驾尚未立刑事案件的,可以口头传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有条件的,对当事人可以现场调查询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进行讯问。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三)进一步规范立案标准。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被查获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侦查;当事人被查获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侦查。

(四)进一步规范证据固定。对已经立案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要及时检查、核实车辆和人员基本情况及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犯罪信息,详细记录现场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人员车辆基本特征以及现场采取呼气酒精测试、实施强制措施、提取血样、口头传唤、固定证据等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情节轻重等情况作重点讯问,并听取无罪辩解。要及时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材料。

(五)进一步规范强制措施适用。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在适用强制措施时,应当适用刑事拘留措施,确实不适宜刑事拘留的,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六)进一步规范办案纪律。发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酒驾、醉驾行为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不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违法批准请假离所或提前解除拘留;将醉驾行为降格为酒驾行为处理;违反规定撤销案件;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未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徇私舞弊、干扰执法办案以及不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甘肃省公安厅

2017年3月6日

法律规定醉驾几小时抽血化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涉嫌酒后驾驶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等技术手段进行酒精检测。而且,该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抽血化验结果有效时间的具体长度。

不过,司法解释中对此有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危险驾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凡是在肇事后三小时以内接受血液检测并被检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的,应当认定为醉酒驾驶。

因此,在实践中,如果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被公安机关查处时,如果抽血化验的时间在事故或查处后三个小时内,并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则视为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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