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保密法律 相关保密法律法规
保密会议相关标准?
1.涉密会议,是指机关、单位召开的议题、内容或者文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涉密活动,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组织的重大或者较大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
2.涉密会议、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3.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的涉密程度,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保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
4.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或文件、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会议、活动的密级。
5.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参加人员资格,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并保存相关材料。
6.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范围,严禁知悉范围之外的人员参加或者他人代为参加。
7.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对承办单位、参加人员(含列席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提出保密要求,明确保密责任。
8.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设施和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责任,要求其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
9.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重大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技术服务保障。
10.举办涉密会议、活动,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使用的计算机、扩音、录音、录像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并经过安全保密检查检测。
11.举办涉密会议、活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有关场所配置文件保密柜、碎纸机、手机存放柜、手机干扰器等保密技术防护设备,并在会议 、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做好清点、核对工作。
12.涉密会议、活动场所内不得使用对讲机、无绳电话、无线话筒、无线键盘、无线网络等无线设备或装置。
13.涉密会议、活动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14.绝密级、机密级会议、活动场所禁止带入手机,并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带入标志。场所外,应当配备手机存放柜,集中保管进入人员的手机。
15.秘密级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并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使用标志。必要时,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16.涉密会议、活动住地应当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
(1)会议期间,关闭与会人员、工作人员房间互联网接口;
(2)会议期间,关闭会场区域移动通信信号增强器和无线局域网接入设备;
(3)商务中心不得承接涉密文件、资料的复印、传真业务;
(4)休会期间以及撤离前应当对住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涉密文件、资料遗留、散失。
17.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涉密会议、活动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的管理,在制作、分发、存放、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
18.涉密文件起草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场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19.制作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且应当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
20.涉密文件、资料的分发应当登记、编号并履行签收手续,并在安全保密装置完善的设备中存放。
21.涉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转借、传抄、摘抄、复印、扫描。
22.会议结束后,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全部清退、收回,核对登记后统一销毁。
23.需要发给与会单位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机要交通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实行二人护送制。
24.确需参加人员随身携带涉密文件、资料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25.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集中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销毁或交由专门的保密服务机构派驻人员处理。
26.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明确规定涉密文件的传达、阅读范围;与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传达会议内容,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27.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参加。
28.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具有摄像、摄影、录音功能及无线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或者拍照。
29.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应当妥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防止遗留或者散失。
30.涉密会议、活动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应当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
(1)不得随意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活动场所;
(2)不得违规获取、存储、记录、复制与会议有关的涉密信息;
(3)不得违规留存、传递、发送、销毁各类涉密载体;
(4)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
31.涉密会议、活动应当严格采访报道的保密审查,接受采访或公开报道应当经过批准。凡是公开报道、播放的稿件、图片、录像片、录音带等,应请有关主管部门或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审查批准。
32.凡涉密信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公开宣传报道;对是否涉密界定不清的,应逐级报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定。
保密金法律规定?
劳动者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离职后保守公司秘密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保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 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 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 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相关的证书?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都知道,需要先参加法考,因为只有考过法考后才能从事相关法律行业,因此法考证书也是法律行业的入门证书。
2、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一名好的专利代理人不但要具备资深的法律知识及法律事务技巧,更应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专利代理资格就是你从事收费的专利代理业务的资格。从事专利方面法律服务的律师一般都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是面向企业法律顾问,经统一考试合格后发放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需经注册登记。企业法律顾问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该证书与国家司法考试证书不同,律师未获得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是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的,而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并非企业法律顾问必需的证书。
4、法律英语证书
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组织考试工作,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主考点。
5、ILEC证书
ILEC即剑桥国际法律英语证书(International Legal English Certificate)由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ESOL(English for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考试部与欧洲主要的律师语言学家协会(Translegal)共同研发的一种职业英语证书。于2006年5月全球推出。
法律相关的书籍?
以下是两本与法律相关的书籍,供你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本书详细介绍了中国的宪法,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想要了解中国宪法体系的人来说,这是一本很好的入门书籍。
2. 《法学导论》
这本书是法学的入门书籍,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法律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适合初学者阅读。通过这本书,你可以对法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请注意,这两本书只是法律书籍的一部分,你可以根据你的需求和兴趣选择其他的法律书籍。
钓鱼相关法律?
1.
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钓鱼。
2.
部分水库有地方政策规定不允许钓鱼。
3.
私人拥有的渔业养殖区根据私人规定来决定是否可以钓鱼,《渔业法》保护这些私人养殖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五条 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保密法律体系?
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以(保密法)为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股东保密协议法律依据?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首部保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我国的首部保密法律。它确立了保守国家秘密的具体制度、规定了保密的范围、保密的程序和保密的责任,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法律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要求各个单位和公民都应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并且,该法律还规定了泄露国家秘密所涉及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具有很强的惩罚性。此外,该法律的实施也要求各级保密机关要加强保密工作力度,落实保密责任,加强保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仁相关的法律?
本意为对人友善、相亲。所以对应法律条文可看到《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体现了《民法典》所提倡的相邻和睦、友善生活
关于说谎相关法律?
对他人进行诬陷,对薄公堂时作伪证都属于说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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