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是否缴纳印花税 法律咨询服务是否缴纳印花税呢
股权收购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之间收购其他企业股权业务(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包括:
1、印花税。交易双方各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所记载的转让价格的0.05%计算交纳、贴花。
2、所得税。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高于股权投资计税成本的,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交纳所得税,反之,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但分年有扣除上限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股权转让业务,比如转让持股95%以上的企业的,有特殊的税收优惠计算方法。
另外,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劳务费支出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劳务费印花税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下规定
印花税税率表
税 目 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 1‰
2、仓储保管合同 1‰
3、加工承揽合同 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5、货物运输合同 0.5‰
6、产权转移书据 0.5‰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8、购销合同 0.3‰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10、技术合同 0.3‰
11、借款合同 0.05‰
12、财产保险合 0.1‰
1、权利许可证照 五元
2、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五元
地质工程勘察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立合同人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场地租赁费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活动场地的租赁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地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盒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参照《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沪税地[1992]33号)第六条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财产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器具、设备等,但对土地批租、出租场地、出租非机动车的租赁合同,可不征收印花税。 因此,场地租赁费签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以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 对于以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们认为,借鉴财税[2003]16号文中的规定,贵公司将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根据投资协议等可以界定为实质上发生了产权的转让行为,应该按“产权转让合同”缴纳印花税。
货物运输代理费是否缴纳印花税?
货运运输代理服务费专用发票交印花税,只要发生销售业务或者提供劳务服务开具发票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宾馆住宿、餐饮及娱乐收入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四)权利,对于问题所述的住宿,印花税应仅对税目税率表中所列举的凭证缴纳印花税、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借款、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条规定,在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除技术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业;
(三)营业账薄,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而;
(二)产权转移书据、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餐饮、棋牌等税目不属于征收印花税的范围
购水、电、气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 购水、气合同不在印花税列举范围内,不缴纳印花税。
没有签订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没有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3、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第994号)第二条的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产品试验合同需按哪个税目缴纳印花税?是否不需要交印花税?
这个合同zAi印花税税目里面没有,不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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