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 法律关系
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区别?
根据有没有追索权,保理可分为无追索权的保理和有追索权的保理。
1、无追索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就原来买完应收账款以后,因为B很配合,他就不去考虑A的问题了,就跟着B要回款,哪怕B真的拖欠了,他也不会找A要钱,这就是无追索权的保理;
什么是有追索保理?
2、有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不负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和提供坏账担保的义务,仅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其他服务。无论应收账款因何种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索回已付融资款项并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额款项。
可是开展了暗保理以后,他也害怕万一哪天真的应收账款被A通过其他方式提前套走了,B不认账怎么办,于是提供融资时就和A商量好,这笔钱可不是买断啊,就是借钱,如果B的这笔钱不能用来还账,你就得来还账,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种保留对A的债务追索权利的保理,就叫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解释?
无追索权债务是指有抵押(抵押品一般为物业)贷款,若借款方违约,贷款方可接收抵押物,但不能向借款方进一步获取补偿,即使抵押物价值无法弥补损失。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债务人核淮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承购供应商对该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提供坏账担保责任。
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在签订了保理合同,出售应收债权时,首先应当将按协议规定计算并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并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先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同时,为区别于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还应单独设置明细科目。
其次还应对坏账准备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企业针对某项债权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例如该债权发生当期并未出售,下期才出售,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在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则出售该债权时应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企业未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当期发生的债权当期出售),则不需要冲减坏账准备。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从保理商处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向保理商支付的手续费等)
其他应收款(企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
坏账准备(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贷:应收账款(所售出债权的账面余额)
(注:若借贷方有差额,则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账户反映。)
保理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保理合同第三层法律关系便是债务人和保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保理是债权人基于与债务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基础合同,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约定将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就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债权人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业务中涉及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的保理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等基础合同。两个合同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包括债务人(基础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人)、债权人(基础合同中的债权人,同时也是保理合同中的应收账款出让人)、保理商(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即保理合同中的应收账款受让人)。
有追索权的明保理和商业承兑汇票,哪个风险更低?
问题问的不够准确,首先,如果面对的是一个客户才可以谈二者风险大小。其次,商业承兑汇票指代的是哪个业务?如果是开票和银行没有关系,谈不上风险。最后,如果指代的是商承贴现可以做具体风险分析。有追索权的明保理风险要小于商票贴现。说得通俗一点原因有几个方面:
1、保理业务的本金是分期归还的,风险可以逐渐缓释。
2、保理是针对授信主体出货前审核的业务,相对真实性更加可靠、可控、风控手段清晰简易。
3、商承本身的开立是不由银行控制的,在第一手的风险控制不在我方手中,贴现的真实性审核较为不易,存在串联的便利性与不可控性
反保理与保理区别?
保理: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式。 反保理:是指保理商所买断的应收账款的对家是一些资信水平很高的买家。
这样,银行只需要评估买家的信用风险就可以开展保理,而授信的回收资金流也直接来自于买家。 正保理的对象是卖方,反保理的对象是买方。
反向保理和保理区别?
反向保理,是指保理商所买断的应收账款的对家是一些资信水平很高的买家。这样,银行只需要评估买家的信用风险就可以开展保理,而授信的回收资金流也直接来自于买家。
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是一个金融术语,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
正向保理与反向保理?
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的最主要区别在于针对的对象不同,正保理的对象是卖方,反保理的对象是买方。正向保理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正向保理:
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是指保理商所买断的应收账款的对家是一些资信水平很高的买家。这样,银行只需要评估买家的信用风险就可以开展保理,而授信的回收资金流也直接来自于买家。
有追索权保理,可以同时向债务人和债权人追索吗?
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实际相当于原债权人利用应收账款做质押取得融资,在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科目不变,变化的是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增加,以及负债科目中的短期借款或其他应收款增加。
所以对于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银行/保理公司首先应向债务人追偿,如果还有未结清的账款,再向原债权人追偿。
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区别?
两者的区别:针对的主体不同
正向保理的针对的对象是卖方,而反向保理的针对的对象是买方。
希望这个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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