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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法律 跟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3-07-05 06:02:11法律法规1

个人可以跟公司签订加工合同吗?

可以。这个个人如果没有执照,以后纠纷得不到法律保障。

企业跟个人签订项目合同有什么风险?

企业跟个人签订项目合同的风险:

(一)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二)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

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三)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

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基础工程因地下室面积大,正赶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度缓慢。当乙方想起应提出索赔延期时,因合同签定的条款对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赔无力,乙方只好自费赶工,避免拖期受罚。

个人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有法律效率吗?

1,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协议将土地转让,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不登记不发生土地转让的效力。

3,对于未能依法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协议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虚拟公司签订的合同受不受法律?

  关于虚拟股票的立法和政策,我国目前是没有的,不过如果与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这样就是受《合同法》保护的了。  虚拟股票模式需要关注几个问题:  第一,股票二级市场的风险。如果在二级市场股票的波动幅度加大,公司将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可能发生兑付危机,给公司造成损失。最明显的是,一旦今后股价大涨,其激励基金可能无法支付到期应兑现的金额。长期执行也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处理比较复杂。  第二,行权价如何确定。行权价定高了,则获利空间小,不会有经营者去买;定低了则会使人感到不公平。其中存在一个股票期权行权价激励和约束的强度问题。国际上,行权价主要分为现值有利法、等现值法和现值不利法,其参照系是该公司在股市上的现行股价。我国当前的股市存在不合理性,股价偏离其实际价值,且波动较大,所以照此确定行权价很难。国内企业如要确定行权价,最合适的是实行现值有利法,即行权价低于当前股价,否则激励的效果差。  第三,如何考核参与虚拟期权计划的人员。对经营者业绩进行科学的考核,是实现经营者报酬与其业绩挂钩的前提。如果考核指标无需任何努力即可达到,或者并不是在期权与期股的作用下实现的,那么,激励合约并未实现其目标。以净资产收益率还是以股价作为考核指标呢?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具体财务指标反映企业过去的表现,股票二级市场的表现用来预期上市公司未来现金流。一个有效的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应该将两者结合起来。  虚拟股票模式避免了以变化不定的股票价格为标准去衡量公司业绩和激励员工,从而避免了由于投机或其它宏观变量等经理人员不可控因素引起公司股票非正常波动时对期权价值的影响;同时,虚拟股票实质上是一种资金的延期支付,这种制度环境下这不失为一种避免违规操作的好方法。  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差别在于:  (1)相对于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并不是实质上认购了公司的股票,它实际上是获取企业的未来分红的凭证或权利。  (2)在虚拟股票的激励模式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现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条件下,企业不用支付现金,但个人在行权时则要通过支付现金获得股票。  (3)报酬风险不同。只要企业在正常盈利条件下,虚拟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只有在行权之时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持有人才能获得股 票市价和行权价的价差带来的收益。  

个人之间签订的外汇投资理财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律师可以以个人名义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吗?

律师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只能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签订合同。《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个人可以签订建房合同吗?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正是基于此,相对人现在起诉贵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及超越资质,承包人既要有营业执照,有营业范围,另外还必须有有资质等级,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二是“借用资质”,其表现形式,从实务来看大部分是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

第三是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

个人与个人可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吗?或者是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

是出租人

根据承租人

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

使用,承租人

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

中,只存在一个买卖合同

,即出租人

与出卖人签订的租赁物的买卖合同

1、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出租人只能是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而不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在我国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内资的耐融资租赁公司,由银监会批准并颁发许可证,其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二种是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它们不属于金融机构,只要经过商务部审批即具有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资格。

2、承租人:承租人是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际使用人。我国法律、法规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没有强制性规定,然而就实际情况看,融资租赁合同的承人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能是自然人。

人力资源合同签订的法律规定?

人力资源合同签订要遵守民法典和劳动法规定。

合同签订可以签订甲方的合同吗?

如果甲方有合同范本,看过以后没有异议是可以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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