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案例 > 正文内容

律师被处罚的案例有哪些呢 律师被处罚的案例有哪些呢知乎

2023-07-05 05:51:17律师案例1

律师违法的处罚有哪些?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对律师和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哪些呢?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三)以对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或者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四)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

律师协会处罚律师有几种?

法律分析:律师协会对律师的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有:一,训诫;

二,警告;

三,通报批评;

四,公开谴责;

五,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六,取消会员资格;

七,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

八,停止执业六至十二个月;

九,停止执业二年;

十,取消律师资格。

酒驾处罚流程有哪些呢?酒驾处罚流程有哪些呢?

。 醉驾的概念和处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按《刑法》133条的规定处以1-6个月的拘役,具体量刑按血醉含量而定,并处罚金。

一般按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时换役一个月,以80毫克/100毫升为基础,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的拘役,每增加2毫克/100毫升增加一天的拘役,以此类推。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小于80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澳门律师楼有哪些呢?

大律师事务所——北京街126号怡德商业中心14层ABC座 安文娜律师事务所——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25互助会大厦3层 C.N.律师事务所——殷皇子大马路47-53号澳门广场8层M 李国优大律师事务所——亚美打利庇卢大马路194 等。。。

被吊销律师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吊销律师执照的有以下情形:

一 、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二、 第五十一条 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有哪些癌症患者被治愈的真实案例?

我老公家的长辈亲戚,六十几岁的时候,在县医院确诊癌症,当时已经非常严重了。医院都不收治了,抬着回到家里。

后来死马当活马医,吃当地赤脚医生开的偏方,猪的膀胱。竟奇迹般的好了起来,活到了八十几岁,最后死也不是因为癌症。

当年诊治他的医生,听说他康复的消息,觉得不可思议,还专程到家里探望。也侧面证实了当年应该不是误诊。

我18年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做了肾癌手术,记得那时看了一篇主刀教授周芳坚教授的文章,说肾癌晚期五年的生存率只有15%。

19年骨转移后,再去找教授,他说最新的数据已经出来,中肿综合治疗的五年生存率已经达到57%。

癌症早期基本可以治愈,晚期目前大多数是不能,只能延长生存期。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梦想总会实现。

律师必看的法律书有哪些呢?

个人意见,供你参考。没有哪本书是必读的。可以结合自己的个人兴趣加深对该学科的理解,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另外为了工作的需要,读一些部门法理论教材,毕竟厚积才能薄发。

推荐一些我读过的觉得有所收益的书:

致年轻律师的信(作者: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律师德肖维茨);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作者: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作者:著名民法学者王泽鉴教授);

商法论(作者: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刑法的基本立场(作者: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

历史上都有哪些内行被外行指导的案例呢?

内行被外行指导的案例很多,如果人尽其能,合适的人都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上,那么朝代更替也就不会那么频繁了。

内行就是专业人才,比如打仗得用精通兵法且有实际统兵经验的将领,主政得用通晓权谋、有出色政务能力的文官等等。

在北宋年间,在西夏战场,就有一位外行指挥内行的著名战役,永乐城之战,这场战役是神宗五路伐夏之后的另一场惨败。伤亡数字创造了当时之最,而所有这一切来源于用人不当。王安石熙宁变法成果显著,国库充足,军兵战力强盛,正是对西夏作战的最佳时刻。

并且西夏还正在搞内讧,五路伐夏的失败在于官二代高遵裕的瞎指挥。而永乐城的惨败在于一位糊涂的战场指挥官,这位仁兄叫徐禧。史料记载“徐禧,字德占,洪州分宁人。少有志度,博览周游,以求知古今事变、风俗利疚,不事科举。”

徐禧博览群书,很有才干,后来被宋神宗重用,但再怎么说他只是一位文官,还极其自大。不知道神宗哪个弦出了问题,竟然派徐禧去西北战场防卫西夏。原来鄜延路的指挥官为种谔,他是种世衡的儿子,种家军的中间力量。

种谔曾上疏神宗,在五路征伐西夏失败后,建议以土工建城的方式层层推进,从银州、宥州、夏州再到盐州,最后蚕食西夏国土,以最后解决西夏问题。这个方案看似繁琐、耗费时间,但在当时来说,是合适的。五路伐夏兵力损失严重、国力下降,以土工推进的方式比较稳妥。

徐禧来了偏偏不听,种谔可是祖辈在西北守卫,不仅经验丰富、而且在五路伐夏作战中战功赫赫,鄜延军实力最强。种谔就是内行人,而徐禧一个外行在指挥内行,没办法,谁让徐禧官职高啊。

徐禧没有采纳种谔的建议,而是在没有水源的地方建了个永乐城,在西北这荒凉的地方,如果没有水源,那就意味着死亡。果不其然西夏集结重兵攻城,而永乐城内只有3万宋军,再看看城下的西夏军,足足有30万之多。

以3万对30万,这本就是不该发生的战役,数量太过悬殊,几乎没有胜算。属下将领劝徐禧:“城小人寡,又无水,不可守。”这绝对是很中肯的建议,但徐禧还是不听,以少敌多。最让人无语的是徐禧竟然让士兵出城迎战,这无疑以卵击石,虽然鄜延军英勇无畏,但终不敌,大量减员。

最后宋军只能退居城内死守,永乐城身居要地,西夏人是绝对不允许的,于是西夏军不顾生死玩命攻城。徐禧不顾百姓、士兵死活,命令死守不退,这下最终的结局:

“夏人乘之,师大溃,死及弃甲南奔者几半。珍与残兵入城,崖峻径窄,骑卒缘崖而上,丧马八千匹,遂受围。水砦为夏人所据,掘井不及泉,士卒渴死者太半。夏人蚁附登城,尚扶创拒斗。珍度不可敌,又白禧,请突围而南;永能亦劝李稷尽捐金帛,募死士力战以出,皆不听。戊戌夜大雨,城陷,四将走免,禧、舜举、稷死之,永能没于陈。”

这支鄜延军可以说是宋军的王牌军,数量不算多,但战力很强,永乐城下堆积数万西夏人尸体,而城内水源枯竭,最后只剩下徐禧手中最后一杯水。在西夏人玩命的攻势下,鄜延军终于撑不住了,3万军队全部丧生,城中十几万百姓无一幸免。死亡人数20万,这是北宋对从建国以来最大的惨败。

徐禧也死了,但结局无法改变,这就是外行人指挥内行人的结果,如果种谔指挥,绝对不是以此收场。

房屋违规装修的处罚有哪些呢?

根据我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不得实施四种禁止性行为,并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对发生的违禁行为有权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这四种行为有:

1、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

2、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

3、私搭乱建,乱听乱放车辆,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

4、不照章交纳各种费用的。同时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房屋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入荷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进行审定,经批准后,申请人还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如果张某的装修行为危及到房屋的安全,构成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制止张某继续装修。但是,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根据自己制定的管理公约对张某进行处罚,律师认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才能设定行政处罚,小区管理公约这种自律性规章是不能设定行政处罚的。小区公约中可以规定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方式。因为物业管理是基于委托合同而产生的管理权限,且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为法律规定的有执法权的行政主体。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28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