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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对担保财产查封 法律依据

2023-07-04 19:57:17法律法规1

如何解除法院查封担保人财产?

这可以有多种办法,第一,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第二要债务人提供其他相应的担保,从而可以解除担保人被法院查封的财产。

查封对方财产需要等价财产担保吗?能知道查封申请人用什么担保的吗?

1、“人民法院在查封财产时查封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物吗?”: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中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是否提供担保由法院决定。

2、“案件在诉前的保全查封与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是否都必须提供担保物?”:你的说法有误:保全有诉前保全、起诉后的保全,但“执行过程中的查封”与此不同:执行过程中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一般不提供担保,由执行人员查明是被执行人财产后直接查封、拍卖。

3、“原告申请查封的财产系案外第三人的名下,此事的查封是否必须提供担保物? ”: (1)如果是财产保全:不能保全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不管你是否提供担保。

(2)除非原告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名下的财产是被告的:此时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4、相关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92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 (3)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保全、查封案外人的财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院能同时查封被告和担保人的财产吗?

法院没有责任。被告人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区别?

有担保贷款比无担保贷款更容易获得借款。有担保贷款贷款人会审核您的信用评分、征信记录、收入和债务情况,在申请中增加担保物可以确保贷款人更有信心向您提供贷款。而无担保贷款则必须具有良好和优秀信用评分才有可能获得无担保贷款的资格。

除此之外,贷款人可能还会审查一些其他的替代数据,例如您的学历、职业、工作和居住地等等。

查封车辆如何申请解除查封?

要解封车辆,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如果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由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拿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车辆查封状态即为解除。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车辆,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不得变更车辆现有财产权属状态。

法院查封债务人的财产,要交担保费吗?

要有原告申请法院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写保全申请书、提供担保财产(与保全数额相等的财产: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缴纳保全申请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并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保全申请可以在起诉前提交,称为诉前保全,也可以在诉讼中提交,称为诉讼保全。

如果起诉,我是担保人,会查封我房子财产吗?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查封担保人的房屋。

因为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担保法》第六条规定: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解除财产保全反担保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可以是银行等保证人的担保,也可以是实物担保或者是无形财产权等权利的担保,不同的担保方法可以互相取代。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担保财产的价值或担保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或金额。

财产保全是为了使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

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又与案件争议的数额相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性,已经达到了让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的目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同样达到了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所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原来被告的财产保全就失去了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中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已采取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的,如该企业法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保全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封、解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财产查封后多久结案?

财产查封和结案,这是两个概念。

财产被查封,不代表什么时候可以结案,也许财产资不抵债,那对方会中止执行,等你有资产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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