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法律规定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政策?
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 在岗职工
2. 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 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 安置标准
1. 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 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 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 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 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 元。
六、 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 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 xx负责实施。
七、 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相关规定?
改制后仍由省属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企业和职工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由原企业变更为改制后企业,职工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企业改制后,省属国有资本不控股或不参股的,解除原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与改制后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湖南国企改制职工安置?
员工身份置换.买断工龄.经济补偿支付方式
转企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企业改制职工没有工作安排的一般是买断工龄,按劳动法每满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工资按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算。
吉林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推动省属重点企业将引资重组与债转股、“清僵尸”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等改革措施联动,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举,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脱困转型。
2、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省属市属国企国有持股比例,鼓励支持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控股运营。同步全面加快多层次混改步伐,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转换、激活蛰伏发展动能。
3、对省属市属国有资本出资新设的竞争类企业,原则上都实行混合所有制,优先选择产业投资人,强化市场化运营。
4、鼓励各类资本依托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参与各类开发区建设,投资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链上下游领域、重组产业链结构,共同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5、支持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在政府投资领域加强合作。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政府投资领域项目建设。
6、积极吸引国家各类投资基金到吉林投资合作、参与国企混改。支持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投资“一带一路”建设。
7、协调开通吉林国企上市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重组上市等方式实现核心资产证券化。加强非上市国有企业与上市公司并购合作,推进资产证券化间接实现上市。
8、支持驻吉央企及其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在吉分公司改制为独立法人主体。鼓励地方国企、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央企及其子公司混改。
9、加强各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权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通过股权运作、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推进所属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和动能转换。
10、鼓励混改企业用足用好员工持股、限制性股票、股权分红权、股票期权等各种激励措施,实现员工与企业成为命运共同体,激发人力资本潜能和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11、鼓励国有企业在推进混改的同时,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试行市场化选聘、任期制管理、契约化考核和市场化退出,打造一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12、鼓励混改企业创新激励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混改企业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13、借鉴国企混改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在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和服务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培育市场化服务供给主体,转变治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
14、推动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向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转变,增加地区吸纳就业能力。探索推进国有企业办职业院校通过合资方式改由民营企业或社会资本控股经营
铁路集体改制怎么安置职工?
你可能问的问题是:铁路企业中集体企业改制中如何安置职工。
铁路运输企业在企业改制前用工制度比较复杂,既有正式工,也有集体工。改制后集体工这一用工方式就需人员分流安置。现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不相同,但大致采取,集体企业开辟新的业务,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管理。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怎么安置劳务派遣员工?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可以依据劳动法规,任意(留用、退回)安置劳务派遣员工。
接受 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员工)是我国人才市场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而引进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方式,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工作岗位的需求,通过正规的劳务服务公司,接受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到单位工作。实施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谴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事实上劳务派遣员工就是属于劳动法规不能制约的灰色范围。企业医院改制职工去向?
职工去向有以下3种:
1、继续留用原企业医院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被并购的企业为国有企业,并购后属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向医院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对出现的富余人员,可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3、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如本人要求从事其他合法的医疗活动,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定时间的创业期,其间工龄照算,不计入待岗时间,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从而减轻企业的压力。
国企改制55岁以上职工怎么安置?
1、员工身份置换,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转变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
2、买断工龄,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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