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法律的题目 关于女性法律的题目有哪些
关于女性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现行政策规定女性教师一般是55周岁可退休的,但是,若女教师取得副高职称的可延迟到60周岁退休的。
关于法律与温情的作文题目?
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在《法哲学原则》一书中写道:“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由此可见,即使法律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已经做了各种规定,但仍需与社会变化接轨。我以为,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温情执法”会更恰当,但需谨慎执行。
材料中的李先生送女儿去急诊,在停车位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迫不得已,停在了路边,但却贴上了一张说明字条。面对这样的情形,交警十分动容,并留言“祝孩子早日康复,下不为例”。
字条暖心,法亦有情。在交警的言行中,我们感受到了人心的温暖。这种温暖来自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包容,更体现了冰冷规章制度之外的另一种温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乃至我们的社会,并非只是纯粹依靠法律来维持与运作,还有人们内心的道德与良知。此事恰恰体现的就是一种人际和谐,更赋予了法律条文以人情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美好社会,共创幸福未来。
古语有云作文吧https://www.zuowen8.com/,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法律的宽大一方面给予人民机会,另一方面也要求人民坚守法律。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警示,材料中的交警先生在看到纸条后并未作相关情况的核实,只是留下了自己的留言,也没有对违法车辆做出相应的惩罚,就是最好的警示。
然而,即使纸条的内容是真实的,交警先生也需要对此情况进行核实,以免让某些不法分子和想要钻法律空子的人有机可乘,恶意破坏社会秩序。
国因法律而易,法律因人而贵。交警的“暖心执法”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情,同时也发人深省。在不违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做出更人性化的举措。这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熟悉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有着对案件性质的精准判断等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还得灵活的调节法律的刚性与人的人情味之间的度。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依照法律进行执法并不代表法律就不会有温度。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兼顾感情,执法者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联合相关部门,对此类情况做出最终裁决。
关于居民代表中女性比例的法律条款?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第十三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关于女性柔美男性阳刚的作文题目?
《体操比赛的剪影》《体操伉俪》《男生女生向前冲》
关于女性的名词?
良人、明姝、美人、青娥、人才、上色、殊色、姝好、姝丽、姝子、檀的、巫娥、西施、仙女、仙子、谢娥、行雨、妍姝、妖娆、妖姬、妖艳、妖冶、夭秾、窈娘、逸女、佚女、玉儿、玉娥、玉奴、玉人、玉颜、玉真、尤物、宛转蛾眉、天生丽质、仙姿玉貌、沉鱼落雁、花容月貌、绰约多姿、淡妆浓抹、小家碧玉、娇小玲珑、眉目如画、秀外惠中、螓首蛾眉、国色天姿、月里嫦娥、靡颜腻理、粉妆玉琢、双瞳剪水、粉装玉琢、国色天香、玉貌花容、夭桃秾李。
关于女性的类型?
有人从性格上把女人分成了四大类型:
1.指挥型
这一类女性,一般都在某一方面比较出众,或是某一方面较优越,可能是出身高贵,可能是家境富有,可能是容颜姣好,可能是才华过人。因此,她往往凭借这些资本,自视清高,以自我为中心,指挥别人围着她转。她不允许拂逆她的意志,更不能容忍身边有比启己强的同性。她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总是开屏诱人,恨不得所有的男人都只爱她一个人。她脾气较大,喜怒无常,说话口无遮拦,一点情面都不留。这类女性,一般的男人是很难驾驭得了的,一般的男性她也瞧不上眼。
不能说这类女性就不好,她们由于能力过人,自信心强,所以通常性格开朗,有朝气,慷慨大方,待人热情,乐于助人。跟她们相处,使人获得能量,增添进击人生的爆发力。另外,她们独具现代气质,有一种野性的魅力,深得追求刺激、少年意气、性格还没有成熟的男性钟情。
如果一个男人,被这样一朵玫瑰花(又好看又扎人)迷住了心窍,就得学会恰如其分地把握她的情绪:或者是你甘拜下风迁就她,对她如一轮明月在手,供奉一生;或者是你投降她,下工夫调教这匹顽皮的“小马”。
但是采取这一切行动的前提是你要有镇山之宝,你得有令她佩服的资本。否则,你在她面前只是个爱情的乞丐。伴随你的将是终身的不幸。
2.依赖型
这类女性非常容易接近,她们性格柔和,善解人意,自我意识不强,自立能力也较差,在金、木、水、火、土五行中,她们属水,这类女性不能独立承担生活,必须要有另一半的帮助。她们很少有自己闯社会、打天下的追求,她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嫁个好男人,将自己的终生托付给这个好男人。
按理说,男人大多数喜欢这一类型的女性,其实不然。现代人欣赏浪漫的较多,而这类女性比较矜持,不够刺激,往往能伺候生活,不能激发情欲。所以她们适合忘我工作、追求事业的男性,这类男性不儿女情长,对女性不关注,没兴趣也没精力研究女人,他们最需要的是宁静、温馨的家,一个避风港。
3.交际型
现代女性爱交际,社会地位高、容貌好、学历高的女性尤其爱交际。交际满足她们的虚荣心,也满足她们的成功感。这类女性新潮、时尚,她们如果是素质高的人,将会很有作为,因为时代给她们提供了大展才华的机会。充满诱惑力的自我成功,使这类女性家庭观念淡薄,不甘心囿于家庭的小圈子里,甚至拒绝生儿育女。
男人爱上这样有才气的女人,就得摒弃传统家庭观念,不要希望她整天围着你转,为你做这,为你做那。做饭、洗碗、买菜、买米、交房租、交电话费……一切的家务劳动最合理的方式是分担。
她在生活上不可能全心全意地照顾丈夫,因为她没有那么大的耐心。如果男人结交这样的情侣,你的情感生活很丰富,生活会有一种艺术美,有提携人生的感觉。当然这种类型的女性不适合传统观念重的男人,因为她实在不是过日子的能手。
4.实际型
这类女性出生于平民之家,从小就有分担家务的训练,她们生活能力强,操持家务,伺候丈夫,照顾孩子都能做得井井有条。男人年轻时谈恋爱一般不太喜欢这类女性,重物质轻精神;显得很俗。但是生活落到了柴、米、油、盐的俗日子上,就显出这类女性的能干了,家里没有会过日子的她还真不行。
找个什么样的妻子,每个人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能力、家庭理想来选择。
对自己成家的目的、理想没有明确的认识之前,最好先别忙着结婚。
关于女性的名言?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
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女大三,抱金砖。
谁说女子不如男。
以上就是关于女性的名言。
法律保障女性权益的意义?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经四周年了,今天就带大家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立法背景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立法意义
作为我国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保障性的、协调性的、补充性的和制裁性的规定,将宪法、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系统化、制度化、全面化,按照宪法规定的六大权利——政治、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全面确立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使法律规定妇女所享有的权利能够落到实处。
古代专门针对女性的法律?
法律有:
第一,刑事审讯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唐律疏议和宋刑统中均规定,对享有议、请、减特权的女性犯人,在审讯过程中,禁止拷讯,其定罪的依据是“众证”,即三人以上的证言。
明清时期的审讯条例进一步规定,对犯有奸盗、人命等重罪的女性犯人,由本人亲自应诉,其他小事及牵连受刑的,可由子侄兄弟等男性代替,以保护其名声。
第二、囚禁制度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汉朝有讼系制度,对孕妇经审讯后应关押入狱的,在监狱中可免戴刑具。汉景帝后元三年下诏:“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株儒当鞠系者,讼系之。”宋朝沿用了汉朝孕妇免戴刑具的制度,并对狱具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定。
上狱具前,囚犯需要经监狱医生检查,以查明女性犯人是否孕妇。若是孕妇则可免戴刑具。对一般女犯,狱具的使用上也有区别,减少女性犯人所戴刑具。“禁囚,死罪枷、扭,妇人及流以下去扭,其杖罪散禁。”对囚犯的关押制度,宋朝沿袭唐朝的规定,对女性犯人单独关押,实行“囚徒贵贱,男女异狱。”改变了早期监狱混乱杂居的状态。
明朝继续改革监狱管理,对女性犯人的关押措施成为世界狱政史上的创举。规定女性犯人关押不带狱具。除了严重的犯罪收监外,其他轻微犯罪的女犯,交付丈夫等有服亲属和邻里保管。《大明律》“妇人犯罪条”规定:“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察。”减少国家监狱中犯人的数量,以加强对要犯的管理,同时也体现了对女性犯人的特殊照顾。
印度女性的法律规定?
印度婚姻法规定男性年满21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才可结婚。
印度是一个重男轻女十分严重的国家,尤其是印度的低种姓以及一些贫困地区的人的这一观念更为严重。印度的女性地位低下,几乎一辈子都是男人的附属品。这是如何体现的呢?在印度,只要一个女的穿得比较少,比如穿短裙或者吊带裙之类的衣服,或者是女性单独一人走在路上身边没有任何男人陪同,都会被理所应当的猥亵和强暴。曾经有人采访印度路人如何评价强暴案,基本清一色地都认为是女人有问题,他们觉得女性穿得少或者独身一人都是在故意诱惑男人,被强暴是很正常的。更可悲的是,居然有不少女性也是持相同观点。真是为印度人感到悲哀。
在这样畸形的社会观念下,印度的女孩一出生就基本可以奠定其悲剧的一生了,尤其是穷苦人家的孩子。重男轻女的想法也体现在了婚姻上。印度虽然法律规定男性要年满21,女性要年满18,但是不少地方还是在违背法律的束缚结婚,比如举行童婚。通常都是女童嫁给成年男子,且政府管不了。因为在印度,嫁女相当于家里少了个累赘,女儿是没用的,早嫁早好,甚至还可以少给礼金。这与中国以及绝大对数国家都不一样。大概只有印度等一小部分国家是结婚只需要女孩给嫁妆,男方连聘礼都无需准备。被送去童婚的女孩子,小小年纪就要接受婚姻关系,侍奉丈夫。而且印度男权比女权强很多,丈夫可以无端家暴妻子,且压根就没什么人会为女方说话。
所以在印度,即使有婚姻法也基本如同摆设,不过较为发达的大城市还是比较文明的。而在落后的地区,即使是童婚这样的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