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纠纷法律知识 房屋土地纠纷找谁解决
房屋土地纠纷司法局能管吗?
把土地两个字去掉,他们可以处理纠纷,而土地完全是国土局依法管理,有处理处罚土地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的权力和职责,一块土地政府依法只能给一家,其他家庭纠缠此土地,有可能涉及违规违法行为,不要随便说是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租房时既解决无房者住宿难题,避免露宿街头的窘境。又为有房者提供收入,解决中介就业!租房过程中或多或少会产生矛盾纠纷,怎么姐姐呢?
现在租房大都有合同,合同上面对于房屋得面积,配置,双方权利义务,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和途径等等因素都有明确规定。其实只要按合同解决就好。实在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房管部门协调或者法院起诉解决。
农村买卖房屋和土地纠纷应该怎么办?
农村房屋不同于商品房,农村房屋涉及到宅基地的问题,所以农村房屋的买卖是比较复杂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农村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也很多,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契约涉及的纠纷处理?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属于村民基本的重要的生活资料,其建造往往也耗费了农户大部分甚至毕生积累,也常常是村民最昂贵的私有财产。因此,无论从物尽其用的经济价值考量,还是从肯定和激发村民投资消费的积极性着眼,村民对房屋的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村民依法对其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应得到法律的彰显。
一方面,村民的自然流动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流转,另一方面,对该类房屋的流转又必须依法实行限制。因此,司法实践必须对该类诉诸司法的纠纷裁决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和规制。
1、村民将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上自建住宅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纠纷处理
基于双方交易主体均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住宅买卖行为不会导致本集体经济组织有限宅基地资源的流失。因此,对村民之间基于自主意思表示所缔结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的,不予批准。
2、村民将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上自建住宅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纠纷处理
农村土地系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决定着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村民取得宅基地系依法无偿取得,因此其转让行为中必然隐含的土地价值利益不得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享有。无论其交易对象是城镇居民,还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以村宅基地上房屋为合同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均应认定为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基于该买卖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于受让方取得房屋后进行了改、扩建或装饰装修的,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由房屋出让方享有添附物的所有权,同时按评估残值对受让方予以折价补偿,若双方还有其它损失,则还须由买卖双方按同等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转让的纠纷处理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建房无论是否经过相应行政审批,其均不享有所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其所建房屋不能取得物权,基于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亦当然无效。
司法实践中处理该类纠纷还应注意二个问题:
(1)若建房人取得宅基地经过了行政审批,则在民事诉讼进程中尚需前置性的通过以司法建议启动行政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撤销相应行政许可;
(2)鉴于出卖方虽未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但其作为投资人,在违法建筑未被拆除前,其占用利益应予保护,以维护既定的经济秩序。
因此,法院在司法裁判时应就案件所涉宅基地违规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4、村宅基地上房屋在被行政征收后,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相关征收实施单位才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而此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已移转至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享有,因此,若相关当事人就该房屋的转让所签买卖合同在此时被确认无效,则会出现买受人返还房屋不能的情形。
由于农村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或许是村民的全部身家修建的,因此是非常珍贵的物权,农村房屋买卖契约也受到我国《物权法》、《宪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的限制。由于宅基地是独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因此卖吗双方在签订买卖契约时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该契约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知识大全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涉及的民事权益而发生的争议。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制度有和解、诉讼外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
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3、民事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著作权纠纷等。
关于买卖土地的法律知识?
在我国土地不允许买卖,你可以说没有买卖,而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家的
土地纠纷造成土地荒芜如何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两家土地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有的是属于房前屋后土地纠纷,有的是属于土地经营权属纠纷,主要要看是属于什么土地。
什么是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1、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3、在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关于侵权争议的处理结果,土地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中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侵权人应退还土地,因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侵权人在土地上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应当归属于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拆除其非法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侵权威人负有拆除义务。侵权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其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买卖土地纠纷的案由?
既然是买卖,则无论是买卖什么,都可以定名买卖合同纠纷的案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买卖只能由政府主导,而非政府主导的买卖,个人之间的土地买卖,都是不合法的,由此而导致买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土地侵权纠纷法律大全?
一、综合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
6月1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
二、土地承包与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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