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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法律规定 国有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07-03 12:14:09法律知识1

国有企业预付货款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为了从严控制预付账款的发生,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部门要按照经过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外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财务部门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超期的款额按每天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每年年终,要组织专人全面清查预付账款,与对方核对清楚,并取得对方签章,做到债权明确,账实、账账相符。

5.建立会计人员培训制度。会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

国有土地置换法律规定?

符合允许土地置换情形的,在办理土地置换时应遵循一定置换原则,确保置换公平公正。土地置换需要收回已出让或已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按协议出让方式或划拨方式给予土地权利人拟置换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置换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就是置换土地的价值问题。

从土地估价体系来看,土地价值与土地形状、土地面积、交通环境、区位条件、土地性质、建设现状、片区规划、规划条件等因素有关。普遍的共识是土地价值增值与区位高度相关,然而土地置换恰恰改变了土地的区位条件。

为了在置换过程中确保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同时兼顾公平公正,促进土地高效利用,降低用地成本,各地在实践中都有自己的原则和经验。

其中,主要原则有:等价置换原则,按政府同意置换的时点对被置换用地及拟置换用地的价值进行评估,确保价值相当;性质不变原则,原为国有划拨用地的拟置换用地应按划拨方式供应,不应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用途不变原则,土地置换是为了保证土地权利人维持使用功能,而不是获取级差地租,用途应保持不变;控制规模原则,被置换用地及拟置换用地面积应相当,避免出现以小换大;促进建设原则,拟置换用地应选择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熟地,避免以熟换生,导致置换后仍存在闲置。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法律规定是多少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有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用贷款或借款收购公司股份,包括国有控股、参股公司?

您好,您为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而进行借款或贷款融资,这本身就是二个法律关系。

借款或贷款是借贷法律关系,收购公司股权是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二者之间没有矛盾,就您目前所说的情况,我认为完全是可以的。

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

公司清算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

公司筹资的法律规定?

企业融资的要求的规定有: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国有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有区别与否?

你所问的问题也许是关于司考刑法答题中,关于贪污犯罪主体的问题 国有公司中,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但是国有公司中具有劳动关系的人员不一定就是国家工作人员。

因为,国有控股,不认为是国家所有,其内部人员组成具有多样性。比如,一个公司,其股份比例或股权配置中,国有成分占了50%(大型的公司,如上市公司5%以上也可以认定为国家控股),即为国有控股,国家对公司的运营具有较大的支配力。这种情况下,国资委是可以派员进入该公司成为管理人员的,当然有时国有公司入股该公司成为控股股东也可以派员进入。因而,这些派员进入的人员,就是由国有公司或国资委进入的人员,其本身即已经是国家工作人员,进入一个营利性公司后,其身份并不因其进入该公司的行为而改变,因而这些人依然是国家工作人员。适用刑法关于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的相关罪名。

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

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公司与国有企业区别?

国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是含义不同:国营企业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层单位,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处于骨干和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企业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中国有几家国有保险公司?

国企保险公司名单: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及这些公司下辖的相关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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