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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能否变更法律关系 二审中能否变更法律关系案件

2023-07-03 09:07:12法律法规1

专项债项目实施中内容能否变更?

能,可以双方协商后按实际进行变更

法律关系的变更包含哪些内容?

答:法律关系的变更包含如下内容:

1、主体变更。主体变更可以表现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表现为主体改变,在民事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

2、客体变更。客体变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变化。客体变更可以是其范围变更,也可以是其性质变更;

3、内容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变更,将会导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内容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不变,内容也可以变更,它表现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增加或减少。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

其构成要素有以下三项如下:

1、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内容;

3、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意志作用于社会关系,借以保证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按照不同标准,法律关系的种类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积极型法律关系,消极型法律关系,简单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关系,以及各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八十五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二审改判能否抗判?

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动物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主体是与客体相对的一个概念,主体能够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前主要的法律关系主体分为以下几种: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动物当前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是在国外实践中已经出现动物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情形,比如外国有人将全部财产遗赠给自己的宠物,这样宠物实际成为了遗赠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关系处在不断地生成、变更和消灭的运动过程中。它的形成、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有二: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

(一)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没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就不会有相应的法律关系。但法律规范的规定只是主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般模式,还不是现实的法律关系本身。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还必须具备直接的前提条件,这就是法律事实。它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联系的中介。

(二)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列自然灾害等。

2.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审程序中债权转让要变更当事人吗?

申请可以变更。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承受债权的人。依法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的受让人将债权再行转让给其他普通受让人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依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受让人或者转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车辆能否变更燃料种类?

携带购车合同以及发票类型到车管所携行车本去更换车辆信息

买车换车主能否变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10条的相关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当然除此之外,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和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均不能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人所需提供材料

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4、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6、共同所有人需共同提出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7、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8、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原号牌,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9、变更额度种类的需凭《车辆额度证明审核确认单》到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确认信息。

判决后二审能否增加请求?

可以追加诉讼请求,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二审审理,二审法院就不会审理;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审理,二审才能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不同法律关系能否一案处理?

一个案件一般都是因为一个法律关系引起的。但是有些比较特殊的案子,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比如产品质量责任就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侵权、违约,但是在诉讼中,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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