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投标 法律条文
虚假投标罪?
这是一些单位,在对单位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工程报价,召开投标会议,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虚假不真实的方式,比如说本次招投标需要7家公司进行招投标,但是却被一家人,递交了七家公司得资质,然后进行投标,无论任何一家公司中标,都属于他中,这样的行为不仅属于虚假投标,更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接受法律制裁
虚假材料投标如何处理?
虚假材料投标被举报或发现后,首先取消评标资格,若已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一般处理是列入黑名单,不再允许投标。
通过整改补充审办相关资质,实事求是提供相关业绩(正本合同)和企业资信,一年后再次投标取得认可后。
虚假招投标认定及处理办法?
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住建局虚假招投标处理办法?
对虚假招投标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业委会虚假招投标构成犯罪吗?
虚假招标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管理权力,业主委员会应该通过竞争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如果在招标确定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弄虚作假,属于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
参与虚假投标中标后继续作假的法律后果?
一般要看你的中标金额及违法所得(利润)的数额大小。
赚200多万是不是净赚呢?如果是的话,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的立案标准,达到了犯罪立案标准,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要追求刑事责任,单位犯罪要被判处罚金,你朋友和你老板都是主犯,老板是授意,你朋友是实际实施。罪名是刑法223条串通招标投标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 如果本人作为举报人,如实供述自己所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按照情节,判决缓刑的几率比较大。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追诉标准 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补充回答:(修改回答一直失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试问,如果不行贿招标方,你朋友有那么“幸运”的中标吗?那行贿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投标人若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的虚假诉讼法律条文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虚假诉讼罪,是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
政府采购招投标,有人虚假应标,该怎么搞?
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论是否达到中标或者成交目的,其行为是违法的,都可以向财政等监管部门举报。
《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陈述属于虚假诉讼吗?
虚假陈述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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