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的法律 代课教师的法律规定
顶岗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区别?
顶岗老师和代课老师的工资是一样的。基本没有太多差别 。顶岗教师也是和在编老师一样同工同酬 ,不过没有编制 。
它们二者的区别是:
(一)顶岗教师一般都是由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去担当顶岗支教 ,相当于让大学生去实习 ,体验当教师的工作经验 。顶岗教师一般分配的学校比较偏远 ,教学水平比较落后 ,实习期相对比较困难 。
(二)顶岗就是顶替正式岗位教师的教师工作和岗位 ,但是不是代替 。当然顶岗教师也是要签署合同的 ,相当于合同工。顶岗教师相对地位比代课老师要好一些 。
代课教师转正的条件?
首先要具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中学要有大学以上文凭。
然后报名参加地方教育局招收教师的考试,考试合格,就具备当教师的资格。
最后要到所去学校,由这所学校来考核,这很关键,当这学校认为你教课等方面能力符合他们学校需要的要求,录取你了,在你工作一年后合格了,才可以转正,那时就好了。
代课老师与国家正式教师区别极大。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由国家财政发放,有保障,工资也高很多;代课教师工资由地方或学校发放,很低,没有保障。两者在其他许多福利待遇方面均有着天攘之别。
代课教师招聘流程?
一般为用人单位发布公告,报名审核,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流程。
什么是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
他们没有任何“名分”,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
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
据报农村代课教师道,西部地区代课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20%。
教育部宣布,在短时间内,将清退目前仍然存在的44.8万中小学代课教师较高职业水平的优秀教师。
在大中城市里,他们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到职称评定、业务培训等各种评优活动,均无法与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甚至连每年教师例行体检这种福利代课教师也没有资格享受,他们是实实在在的“铁人”。
代课教师也集中在那些公办教师不愿意去的偏远地区,通常是那些“一个老师,一所学校的”。
他们的工资不可以超过在编教师1/3,是“砖窑黑工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形容形容事情做的比别人多,但获得的报酬却仅仅是在编教师的一半不到。
与“事倍功半”、"事倍工半"是近义词。
代课教师谈话记录?
在课间与某同学的谈话记录跟同学呢,最近我们从开学到第一次月考,开学初第一次考试,他在全年级排名是17名,而第二次考试,他强到了80年,所以那是约这位同学在教室门口进行谈话,我们的首先帮这位孩子找到他成绩退步的原因,通过他自己本人的交代,回家以后写作业的过程中,对手机的依赖比较严重
代课教师如何转正?
现在的代课教师不能直接转正,像普通的社会青年一样,年龄不超过35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报名参加地方教育局招收教师的考试,考试合格才可能转正。
辞退代课教师补偿?
代课教师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适格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辞退长期(形定或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课教师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代课教师被聘用后即成为学校的一分子,需服从学校的管理与工作安排,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其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已经代课达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和用工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代课教师来说,其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代课教师辞退补偿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辞退费的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184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府办〔2012〕90号)文件及有关政策法规。
2013年下半年,为解决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宣汉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并将公办学校的代课教师一并纳入解决范围,基本上解决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参保原则是自己申请,自愿参保,自行缴费。
据统计,先后约有9000多名代课教师购买了养老保险,现有近800名代课教师已在领取养老待遇。
2015年10月,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宣汉县解决公办学校代课教师辞退费实施方案》(宣教科发[2015]43号)文件,截止2016年6月,我县公办学校代课教师辞退费已全部兑现。
二、关于代课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首次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因此代课教师必须参加公开招考,不能直接转为正式在编教师。
代课教师和聘用教师区别?
1、工资不同
合同制老师,采用聘用制的用人形式。这些教师的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发放。代课教师的工资要远低于非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
2、招聘考试录用不同
非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都是通过教育局组织的统一教师招聘考试录用的,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由财政支付。代课教师是由学校自己组织招聘的,工资由学校自己发放。一般情况下,代课教师的工资要远低于非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
3、工作稳定性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合同制教师稳定性也还可以,基本不存在被解聘的风险。代课教师一般不缴纳五险一金,在原有教师回来之后,会面临被解聘的危险。
4、五险一金的区别
代课老师,有的学校,由于教师休产假或其他原因,出现临时性教师短缺,又无法通过教师招聘的方式统一调配,就只好雇佣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一般不缴纳五险一金,合同制的老师,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按企业险缴纳。
任课教师与代课教师的区别?
答:任课教师与代课教师即有区别,也有联系。任课教师是指在学校担任某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他们可能是在编教师,也可能是非在编即代课教师。而代课教师是指在学校上课但没有编制,是学校临时招聘应急顶岗的教师。
任课教师里面包含代课教师,而代课教师仅是任课教师的一部分。
代课教师的劳动合同?
关键在于对于过去的劳动关系的认定上。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老师应该自08年2月1日起,由学校和自己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工作满10年的,还可以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在08年1月1日施行,所以2月1日学校还不和老师订立劳动合同,就要支付200%的工资了。当然关键在于对于代课老师是全职还是兼职,如果是兼职的,虽然可以主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非全日制用工
”实际上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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