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令的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调查令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调查令法律规定?
什么是调查令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证据规定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第二十一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
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摘录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
律师调查令依据?
律师申请调查令首先得有律师证,然后起诉的案子才能申请调查令,法院会根据案子信息,来决定是否给律师开调查令,律师申请调查什么法院就只会开什么,然后律师那些调查令和自己的律师证才能去调取资料
律师调查令规定?
《规定》明确,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时,可向诉讼案件受理法院书面申请律师调查令。可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包括自然人身份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以及公共信用、建设规划、不动产登记、医疗资质等信息。持律师调查令在立案阶段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限于与立案有关的对方当事人身份(名称)信息,执行阶段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限于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财产线索;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与待证事实无关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待证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或必要性,申请直接向对方当事人调查,证据不为配合调查单位所占有、保管、控制等情况的,《规定》明确不适用律师调查令。
《规定》指出,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在立案阶段应当于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审理阶段应当于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执行阶段应当在执行终结前提出。律师调查令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则自动失效。律师调查令申请经审查后,审理阶段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立案阶段由立案庭庭长签发,执行阶段由执行局局长(或执行庭庭长)签发。
《规定》还统一了申请书、调查令及回执等文书样式。
律师调查令需要几名律师?
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调取相关案件证据材料需要2名律师进行。
调查令时间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调查令的有效期限根据调查证据难易程度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期限届满,调查令自动失效。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律师调查令调查范围是什么?
调查范围仅限于调查令上面规定的事件范围。
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调查令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审理阶段,依据申请人申请签发的,授权持令人向国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
本规定所称的申请人是指民事审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
本规定所称的持令人是指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在代理权限内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执业律师。
本规定所称的协助调查人是指调查令载明的须向持令人提供指定证据的国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三条 在案件审理阶段,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在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审程序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限于新证据且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对于存放于国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处,与案件审理存在关联性的证据材料,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调查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条 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材料、档案材料、财务凭证、权利凭证、交易记录、户籍信息、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
不可持调查令向本案证人收集证人证言。
第六条 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需经法定程序质证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律师调查令收集相关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申请直接向对方当事人调查的;
(五)证据不为接受调查单位所占有、保管、控制的;
(六)其他不宜由代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
涉及上述情形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线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
第八条 持令人应将调查收集的证据直接送交签发律师调查令的人民法院,不得以拍照、复印等方式另行留存及使用。
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承诺,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保密。
第九条 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提交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调查证据事项、证据的名称、种类、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明对象、协助调查单位的名称及持有证据的线索、无法自行取得该证据的客观原因等,并由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共同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 人民法院接到律师调查令申请后,由合议庭或独任法官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理由、申请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及与案件的关联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签发律师调查令。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决定是否签发律师调查令。决定不予签发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记入笔录。
律师调查令的申请材料、所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正本应入正卷归档,签发律师调查令的合议笔录应入副卷归档。
第十一条 申请调查令时,人民法院应告知持令人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律师调查令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案号;
(二)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三)协助调查单位的名称;
(四)持令人姓名、性别、律师执业证证号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五)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
(六)调查令的有效期限;
(七)签发人、签发日期和院印;
(八)承办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由签发单位根据案情繁简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持令人应当在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内调查取证。律师调查令期限届满,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持调查令收集证据必须由法院签发的持令人本人进行。
持令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主动向协助调查单位出示律师证、身份证、该律师所在事务所的函件和调查令,将律师调查令回执交由被调查人填写并加盖公章。律师调查令交由协助调查单位存档。
调查取证后,持令人应当在五日内将调查收集的证据连同律师调查令回执,全面、完整地提交人民法院,不得隐藏或者选择性提交。
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的,应当在律师调查令载明的有效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缴还签发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仅限于本案诉讼目的,不得不当使用或者泄漏。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案中再次申请律师调查令,人民法院并可视情节予以训诫,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律师调查令的;
(二)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的;
(三)擅自泄漏、散布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的;
(四)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影响案件办理的;
(五)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的;
(六)其他滥用律师调查令的。
律师调查令怎么申请?
如何申请律师调查令?
01
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调查所涉案件的案号、案由、申请人、申请调查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无法自行调查的原因,协助义务人名称或姓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调查特定证据的线索;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持调查令调查的律师的执业证书等情况,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应为特别授权;
申请人及持调查令调查人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调查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向法院报告并保密;
(2)严格按照发出调查令人民法院告知的权利义务使用调查令,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或惩戒。
诉前调查令申请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第二十一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法官签署律师调查令的条件?
律师提交调查令申请,写清楚在什么单位调取什么材料,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银行不认调查令,所以调取银行材料,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与案件有关的,不让律师调的,可以申请,如果律师就能调取到,一般不好开调查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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