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行政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吗
诉前调解书有法律效力?
根据规定,诉前调解的,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文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但是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属于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但不得强制执行。
专利侵权调解书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 ,经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判决书 裁定书的效力一样 。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仲裁调解书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一、仲裁调解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调解书的生效表明当事人已接受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依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4)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这也是一裁终局原则的要求。
(5)其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还应当注意的是,既然调解书须经签收后生效,调解书一经签收,当事人不得反悔,但在签收之前应允许当事人反悔。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表明调解不成,依仲裁法的规定,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这主要是因为,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就是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制作调解书时,实际上审理已经完毕。所以,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时,仲裁庭没有必要再经过仲裁程序重复已经完成的审理,而直接裁决即可。因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而使调解无效时,仲裁庭可以直接裁决,而不必再进行仲裁程序,以免久调不决,这会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力?
(1)主体合法。采取行政执法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其产生、存在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根据。(2)不超越权限。行政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其特定的权限范围内采取行政执法行为,越权行为其后果不具备法律效力。
(3)内容合法。行政执法行为是针对具体对象的,其行为目的、对象、范围等,都要合法,确定要适当。
(4)程序合法。即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行政答复函法律效力?
法制办公室的答复函,不属于规章,但比规章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因为它是代表对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
根据《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规定法制办的职责之一是“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调解书和判决书哪个法律效力大?
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的。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有利于稳定社会法律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书电子版有没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电子版没有法律效力。因为电子版调解书可以随时改动。当事人发现电子版调解书不符合自己要求或者意愿,通过修改可以满足自己的要求,实现利益最大化时,一定会进行修改。这样的调解书践踏了法律的严肃性,失去了调节的意义。
行政法律效力等级?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的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法的主要形式的效力等级:宪法最高,法律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次于法律,地方性法规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效力等级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效力等级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效力等级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效力等级: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效力等级: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效力等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行政命令的法律效力?
行政命令是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是法律关系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作出的行为,即是否代表了主体的意志。法律行为是主体有意识的行为,而法律事件只是客观上发生的能影响法律关系的状态的客观事件,不具有主体的主观意识性。
2、行政命令如果相对于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可以认定为一个法律事件。因为行政命令对于民事主体来说是一个不带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的公共行为,所以可以认定为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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