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 被害人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诈骗罪被害人谅解能撤诉吗?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正式立案,说明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仍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就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你们已经退还,并且获得了谅解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现在已经取保候审的话,如果将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可以判处缓刑,也就是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 虽然不用去监狱服刑,但是还是有案底的,以后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并且缓刑期间不得出国。
诈骗罪立案后,被害人如何追回钱款?
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是否能够追回,还要看具体情况。
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在没有被犯罪分子挥霍的情况下,最为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过之心,主动退赔。这种情况多是想争取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如果已经判刑,主动退赔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4、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诈骗罪取保候审被害人怎么办?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因此,对诈骗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影响被害人的任何权益。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诈骗罪认判不退脏被害人乍能要回钱?
如果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了,如果判决内容得不到执行,找法官开生效证明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被告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那你就得长时间关注是否有新的财产被发现,也只能等着。
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诈骗罪只有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么有物证能定罪吗?
只通过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是能判断被告人有罪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也就是说,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诈骗罪的构成?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二、诈骗罪中的立案及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可认定为诈骗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首先是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关于该标准,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此作出了一般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此仅为全国性的一般标准,各地方可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该数额幅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定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的概念及其认定的简单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也是使用了欺骗的手段,但是由于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我国刑法在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上也会根据被告人诈骗财产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的轻重这些方面进行综合的考量。
诈骗罪的主体?
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那么合同诈骗罪主体要如何认定呢?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其犯罪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即属单位诈骗;假冒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和单位不追认的,属个人诈骗;
(二)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单位内自然人犯罪非法所得归单位的,属单位诈骗;以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诈骗;
(三)自然人经单位授权在此范围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单位追认,且犯罪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属单位诈骗;盗用、冒用、伪造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绑架后杀害被害人,又欺骗被害人家属说,要不给钱就杀人的,除认定绑架罪,还认定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吗?
绑架后杀害被害人后又欺骗被害人家属说不给钱就杀人的,除认定绑架罪,不会再认定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绑架罪吸收其他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诈骗罪能否私了,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有答主说是典型的合同诈骗,但从题主的描述来看,还不能肯定的得出这个结论。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单凭假章的情节还无法得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既然公安机关已经对行为人采取了强制措施,那么至少说明从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其涉嫌犯罪,注意是涉嫌。
如果构成合同诈骗,那么金额8万元,各省的标准基本都会认定为数额巨大,也就是得在3年以上量刑,在一审之前主动退还赃款,认罪悔罪,在法院阶段积极缴纳罚金,是会从轻处罚的,如果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甚至有的法院还可能适用缓刑。
对于30多万元的损失,从题主的描述来看,还不能认定为犯罪数额,诈骗类犯罪的数额是以行为人非法占有的数额来认定的,诈骗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只是犯罪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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