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案例分析陈善意 陈善会律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案例分析?
首先对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案例的分析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其次对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案例分析的主要内容,从起因,过程,结果,及要吸取的经验教训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得出分析结论,并写出自己对案例分析的观点和认识
急求~!报关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一:该报关及经营(申报)单位均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未对所申报货物进行充了解,应向海关申请申报前查货及提样。
案例二:问题不明确。
案例三:立即向海关说明情况,请求海关加班接受申报查验放行等,或向海关提供担保,请求先行放行,翌日再申报。
案例四:此举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七)款规定之嫌疑,应恪守职业道德。
回答完毕。
注安实务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注册安全工程师实务案例主观题的答题技巧总结如下,
1.先看题目再看材料,一定要带着问题看材料;
2.审清题目,明确考点;
3.涵盖要点,有的方式先看关键词:故意、责任、之内;对实际问题进行抽象,抓住问题的本质。
4.答题规范、条理清晰;
5.合理用时,查遗补漏。
陈某拿到征地款后案例分析?
根据案例分析,陈某拿到征地款后的情况分为两种:充分利用和不适当使用。结论是:充分利用征地款更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原因在于,征地款是一笔大笔资金,如果不加利用,只会流失价值。而充分利用可以为个人创造更多财富和机会,同时也可以带来积极的社会效益。例如,可以用这笔钱投资创业或者购买资产来稳定收入;还可以用于投资人才培养和社会公益项目,促进社会发展。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目标来选择最佳的利用方式。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避免不适当使用征地款,例如私人挥霍,赌博等行为。只有真正理性利用这笔资金,才能实现最大的价值和效益。
机电实务案例答题技巧?
1. 案例分析题由背景材料和若干问题组成,在做案例分析时,
首先应用一些时间仔细阅读背景材料(先背景后问题、先问题后背景),分析其中所提供 的信息,明确相关主题,逻辑关系等内容,真正理解题意;
然后分析试题中所要求回答的问题,确定解答问题的要点及可能运用的相关知识。
2. 应根据背景材料中所提供的前提条件,针对问题的提法,运用所掌握知识分层次回答 问题,做到“问什么,答什么”。
试题作答时答案要严谨,层次要清晰,内容要完整,有分析过程的,一定要详细写出分 析过程,有计算要求的,一定要写出计算过程。
3. 当背景与问题都清楚以后,接下来进行作答分析:
第一步,首先找到答题卷的对应答题位置,再对应作答,考生要特别注意,因为不在指 定位置答题是不给分的。
第二步,看一看所提的问题是否都能作答,如果可以,则顺序答题。
如果只会其中一部分,则将答题区域合理的分块。先完成能做的题,不会的题留出适当 的位置,以便后面补答上。
安全实务案例怎么记忆?
一事故类型分析记住以下口诀是为了帮助记忆,并非严格事故性质分析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是事故反应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事故责任分析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为什么学习外贸实务案例?
因为实务案例的经验和教训很具有可操作性和借鉴性
社工实务案例题答题技巧?
社工实务案例题的答题技巧需要首先理解案例题的目的和背景,了解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针对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策略规划。
在回答问题时,需要详细描述所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并说明其背后的原因和效果。
此外,还需要注意回答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及考虑到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伦理标准等方面的因素。
最后,需要注意语言的表达清晰、连贯,避免出现过于主观或模棱两可的回答。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简单。
分析如下: 第一个案例中显然当事人错误理解了仓至仓条款的含义。“按FOB贸易术语进口时,在国内投保了一切险,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起讫应为’仓至仓”显然是错误的。解释如下: 虽然一切险确实采用仓至仓原则,但如果使用FOB或者CFR一类的装运类术语,由买方负责投保。则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如果想向保险公司索赔,应满足以下条件: 1、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或受让人。换句话说,第一个案例的当事人忽视了这种情况:如果货物在从卖方仓库到装运港之间的地段发生了保险险种所承保的风险事故(比如一切险下的暴风雨,属于海上风险的自然灾害),保险买方投保的那个保险公司是拒赔的!!!为什么呢? 卖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虽然此时他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以风险划分为界,越过船舷前卖方具有),但是卖方不是保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人,所以保险公司会拒付。如果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虽然买方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是出险时买方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同样会拒赔!!! 所以实际上FOB和CFR术语只能实现船至仓(或者像某些国内教材所说的称之为“港至仓”),而不是仓至仓。第二个案例:银行是有权拒付的。解释如下: 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自足文件换句话说,虽然他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是第一债务人和付款人,其付款义务不受其他合同履约顺利与否的抗辩与制约! 案例中卖方虽然发了货但是单据日期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属于典型的单证不符,“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决定了买方那个修改的是买卖合同,二信用证并未修改。所以开证行不可能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更不能付款。卖方应当如何处理? 我认为就2个办法: 1要求买方重新申请开证行开立新的信用证(必须在提单签发日21天之内),然后按照新证的要求议付货款并交单。2放弃信用证支付手段,使用其他方式,比如托收业务或汇付业务,前者可以考虑DP即期,后者可以考虑TT或DD,但是楼上pisophie说的第三种方法是不行的,不仅仅是危险的问题,而是实际操作中根本行不通。希望对楼主有用。最后我要对楼上那位clairazhang表示12分的“敬意”——您直接把人家1楼和2楼的解释粘贴过来也不脸红????堂而皇之的忝居末位,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光屁股上街,胆大不嫌寒碜。二建实务案例分析都可以在书上找到答案吗?
这个是不会有真实题目的,但有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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