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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6-30 20:59:29法律知识1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其单位的财产属于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其享有的份额作为遗产在其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需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出一半,作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死亡一方所享有的一半财产即为其遗产,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顺序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怎么查的?

一)、对银行存款的查找:

1、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

2、所有的银行开户行为都受人民银行的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

3、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

4、到工商局的有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帐户、帐号情况。一)、对银行存款的查找:

1、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

2、所有的银行开户行为都受人民银行的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

3、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

4、到工商局的有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帐户、帐号情况。

夫妻一方主动放弃财产的协议怎么写?

本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共同购买 省 市 小区 号房产(房产证号: ).现声明自愿放弃对此房产拥有的50%产权, 转到 xx名下。 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一经做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大家在做出声明前一定要慎重思考,以免发生纠纷。

离婚,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怎么查?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明确夫妻财产状况,才能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夫妻财产状况如何调查,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下文为告诉您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可以怎么查。

离婚诉讼证据如何收集?夫妻财产状况如何调查取证?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生活中多表现为银行存款、信用卡、工资、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公司股权、房产、保险等。

调查财产状况证据多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一、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

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

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

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

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

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

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

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

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

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

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三、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

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号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

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托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

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一为账户资金对账单。

四、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

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

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

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

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也可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五、房产信息查询 房产情况是如今离婚争议中最主要的财产分割内容。

配偶在多数情况下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有多少套住房,但仍有不少粗心的妻子,若家庭中购买有多套住房的时候,只知道小区名称,具体在哪单元几层几号就不知道了,有的甚至只知道大致的方位。

使得调查起来增添不少的麻烦。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隐瞒房产的购置情况。

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知道在具体的小区内,不知道具体的房间号,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帮忙调查,因为律师一般可凭律师调查介绍信根据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找物业公司查询。

物业公司常会配合。

查询到具体的位置后,再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并不一定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名称,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名称不符,便不会提供查询,即便产权人的名称是一致的。

为此,一定要向物业公司询问清楚,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描述是怎样的。

遇有物业公司不予配合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查对方在该小区购买房屋的具体地址。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凭调查介绍信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及产权人的名称,能够获得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依此就可主张房屋产权分割。

如果是个人自己去调查,除非有关系,一般是不会查到的。

六、保险信息查询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日益走人人们的生活。

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

此两类保险,基于保险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在离婚争议中,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人寿保险种类下,只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而保险金,则因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对方保险信息的查询,可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

一般来说,到具体的保险公司,凭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查询投保情况。

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凭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

保险公司会以复函或提供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等形式答复。

以上内容是夫妻财产状况信息查询和证据的收集,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要想查清楚是比较麻烦的,往往涉及到的财产方面比较多,建议请个专业的律师帮忙查询,律师会凭借他的专业及证据更容易取证,而且律师也知道哪些是有用信息,不会有所遗漏。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由谁继承?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由伴侣继续。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嘱,并说明财产都留给配偶,那么配偶可全额继承财产。

如果遗嘱中写明遗产有其他分割方式,原则上也遵照遗嘱,具体要看情况决定。

如果遗嘱中写明遗产有其他分割方式,原则上也遵照遗嘱。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了遗嘱,遗嘱中交代清楚了财产继承事宜,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昏迷怎么卖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昏迷,不可以卖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昏迷,是不可以卖房子的,一方昏迷,卖房子是不合理的,房子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必须要双方在场。同时签字才可以卖房子,否则不具备法律保护,现在另一方昏迷没办法签字,所以房子没法卖。

亲属赠与夫妻一方算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亲属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病亡父母有权分财产?

回答问题: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对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无遗嘱的情况下,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按法定继承来分配。

死去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夫妻一方死亡的话,那么就会意味着分割财产的事情,而对于死者财产的分割只会针对于个人的财产,个人的财产就会直接转为遗产来进行给自己的直系亲属来进行分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分配均匀才不会引起家庭的矛盾。

农村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样办?

农村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拿就看是为什么?

看看是谁先犯错,如果是其中一方有错在先,而且先转移财产,拿就要告知对方,停止任何行动,如果不听劝阻拿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到法院起诉列取清单,看对万拿走了什么,以后好让对方归还。

夫妻中有一方财产在印尼怎么分割?

回答如下: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有一方的财产在印尼,根据中国法律,应按照以下程序分割:

1. 需要先确定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2. 如果该财产为个人财产,则需要判断该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财产,则需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

3. 如果该财产是属于印尼的财产,需要根据印尼的法律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中国法院会要求夫妻提供印尼的有关法律文件,以判断该财产是否可以在中国进行分割。

4. 如果该财产可以在中国进行分割,需要进行具体的分割程序。夫妻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分割。

总之,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有涉及到外国财产,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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