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法律秩序 名词解释法律秩序的概念
政治秩序名词解释?
政治秩序的意思就是政治系统的主体或公共机构按照某种普遍性的价值原则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协调、整合所形成的一种良好的政治状态。
政治秩序
政治状态
政治秩序,政治系统的主体或公共机构按照某种普遍性的价值原则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协调、整合所形成的一种良好的政治状态。[1]
中文名
政治秩序
释义
政治系统的主体或公共机构按照某种普遍性的价值原则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协调、整合所形成的一种良好的政治状态
出处
君主论
沿革特点TA说
沿革
N.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的前言中最先提出了政治生活“有序性”的概念。J.-J.卢梭阐述了社会秩序的概念,指出:政治秩序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在个别意志与公意之间建立起适当的关系。
到了20世纪,对于政治秩序的研究形成了3种理论模式:一是J.B.罗尔斯的良好秩序社会模式即正义秩序模式;二是F.von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模式;三是K.斯克米特的合作秩序模式。
特点
一个良好的政治秩序有3个主要特点和表现:
①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协调与和谐统一。
②政治的稳定与安全。
③政治运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秩序的法律解释?
法学上所言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由不同的人所组成的社会要得以维系其存在与发展,就必须确立基本的秩序形式,而在其中,法律在促成人类秩序的形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任何一种法律都是要追求并保持一定社会的有序状态。
因此,法律总是为一定秩序服务的。也就是说,在秩序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所存在的问题仅在于法律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
“秩序”之所以成为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因为:首先,任何社会统治的建立都意味着一定统治秩序的形成。
没有秩序的统治,根本就不是统治。 因为在一片混乱之中,统治者的权力根本就无法行使,自然也就无法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模式。因而,法律的根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因而秩序对于法律来说,无疑是基本的价值。
其次,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秩序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相互作用的正常结构、过程或变化模式,它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状态和结果。 任何时代的社会,人们都期望行为安全与行为的相互调适,这就要求通过法律确立惯常的行为规则模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法律、规则、秩序可以成为同义词。
再者,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诸如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表现,同样也需要以秩序为基础。因为没有秩序,这些价值的存在就会受到威胁或缺乏必要的保障,其存在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了。
法律秩序之下法律的特征?
法律秩序是既宗教秩序、道德秩序以后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秩序。作为法律与秩序的统一,法律秩序除了具有社会秩序所有的共同特征以外,还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它们是互相关联,互相贯通的。
1.实在性。
2.强制性。
3.普遍性。
4.自治性
医疗秩序依据的法律?
为维护医院秩序,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作如下规定∶
一、凡到医院(包括诊所等各类医疗服务机构,下同)就诊的人员及其陪同(住),探视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持医院安静、清洁,不准喧哗打闹,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乱倒废弃物等。门(急)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
2、看病和住院,应按医院规定挂号、交费和办理手续。诊治完毕,及时离开医院。
3、听从医护人员安排,检查、治疗、用药、会诊、转诊、住院。出具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等,由诊治医生决定。
4、遵守住院、探视等制度。未经医生同意,住院和留院观察人员的家属及其他陪同人员,不得陪住或在门(急)诊室留宿。
二、病人及其家属等人与医院因医疗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区、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死亡病人的尸体,由医院按规定处置。在医院存放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天。死者家属或其生前所在单位逾期仍不处理的,医院可代为火化,尸体存放、移送、火化等项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其生前所在单位负担。
四、医院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本规定,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应指定人员维护就诊挂号秩序,制止倒卖号牌和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
医院应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批评意见,应实事求是地答复和解决。
五、对不遵守本规定的,医院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均有权予以劝阻或制止。对不听劝阻或制止,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寻衅滋事,辱骂、殴打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医院或他人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秩序是法律的终极价值?
法的价值位阶原则是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重要原则之一,法的价值位阶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在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考虑按照位阶顺序来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保护。我国法学界对法的价值种类,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我国法学理论领域,在我国法学价值追求中,各位学者对法的价值位阶分歧颇大,至今没有形成一个较统一的认识。对于法的价值位阶,法学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自由代表了人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法的基本价值优先于法的一般价值。
(2)第二种观点认为人权是法的终极价值,正义是法的核心价值,秩序和自由、公平与效率是人权,正义之下的价值。这一种观点看似体系完整,但人权是否是法的价值值得商榷。人权是一种权利,人权是人的个体及其集合体自由地主张自己的正当利益的资格,人权这一概念通常作为集体概念使用,代表一种抽象的概念,将人权归于法的价值范畴,这样的归类显得不够合理。
(3)第三种观点是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关于人的解放与自由的观点以及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的分类出发,把法的价值体系分为三个层次:“自由(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属于第一层次的法律价值,是终极性的、目的性的和最高的法律价值;第二层次的法律价值主要有公平与效率、民主与法治、进步、秩序等,这些价值相对于自由而言是工具性的、从属性的和解释性的;第三层次的法律价值主要有基本人权、社会安定、经济增长等,它们又是从属于第二层次法律价值的价值,是法律所直接反映和保障的价值。”
(4)最后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指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制定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为社会经济服务。那么在法律制定和实施中,对法的价值追求,法的价值位阶,不可避免地把效率置于法的价值的顶端。效率价值是法的导向,在特定背景下,为了法的效率价值,有时候需要牺牲法的其他价值。
以上几种观点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法的价值位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体系,但都不能满足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几种观点几乎都没有关注中国的具体国情,着眼于中国社会需要,着眼于广大人们的法律需求,着眼于人们的法律意识,而是盲目地移植西方的观念和制度,导致不能创造出中国本土的法律价值理念。虽然最后一种观点效率是法的追求目标,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的国情,但改革开放三十年过去了,一些国情已经发生变化了,如果继续执行此种观点,显然不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需要。所以,笔者认为,探讨法的价值位阶,必须首先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运用实证主义的方法,研究法的价值位阶。
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秩序?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我们生活在这个公民社会里可以干这个,不可以干那个的规定。这其实就是为了保证整个社会在某种秩序下能够存续、能够运转。
法律程序与法律秩序有何区别与联系?
区别有:功能不同、内容不同、地位不同。法律程序与法律实体同属于法律规范范畴,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内容上的区别,而且存在着相关属性与功能上的联系,法律程序与法律实体表现为手段与目的、现实与可能、过程与结果、形式与内容等多重关系.每一项具体权利义务,每一项法律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过程.
法律分析
实体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职权以及义务和责任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实体法律与程序法律的区别:(一)定义不同。 实体法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予以划分的一种法律类别,是指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又称诉讼法。(二)涵盖的内容不同。 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等;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三)主要功能不同。
法律的秩序价值为什么重要?
秩序是法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法律所有的价值和功能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从而失去意义。
因此,法必须服务于秩序,保证秩序的稳定、安定,保证社会行为的规则性和可预期性。
而要做到这一点,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是要建立和维护社会生活秩序,保证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获得安全、和平的预期;
再次是建立社会生产交换秩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实现对生产交换分配秩序的调整;最后还要保证国家权力运行秩序的合法性,并对其进行监督。正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没有秩序,法律根 本没有施展的空间,也失去了实施的意义;而没有法律,秩序也就没有了最重要最可靠的保证
2021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
11月16日,美国权威民调机构盖洛普发布了一年一度的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基于2020年度在各地区的调查,中国以93分名列第二,相比去年跃升一位,显示出中国民众具有很高的安全感。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排名已连续三年上升。2019年,中国以94分位列第三位,2018年,中国以91分位列第九位。
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是美国权威民调机构盖洛普根据居民对当地警察的信心、对自身安全的感受以及过去一年中盗窃、人身伤害或抢劫案件发生率得出的综合评分。这一综合得分越高,则表示该地区有安全感的人口比例越高。
2020年,盖洛普通过电话和面对面访谈的方式,采访了超过12万名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15岁以上的民众,最终得出这份报告。同时,报告中还引用了截至2021年10月在51个国家发布的实地调查数据。
中止法律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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