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登记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抵押登记能做几次?
房屋是可以二次抵押的。但是二次贷款的条件是很苛刻的。条件要求如下:
1、用于办理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是现房;2、该房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3、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4、该房产具有可二次抵押额度房屋贷款的余额小于现在房价的七成;5、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6、该房产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尽管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有效地提高了贷款额度,但是要注意的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要在有一定可贷空间的情况下操作进行。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贷款已经接近房屋评估价值70%的额度了,那么不妨考虑申请信用贷款。
如果第一次贷款额度仅达到了抵押房评估价值的30%,选择二次抵押贷款,无疑可以大幅提高贷款额度。
上海如何查询房屋抵押登记?
1、看是否以后房产证,一般情况卖方不能提供房产证时风险较大;
2、如果对方能提供房产证,看房证的备注栏是否有抵押登记备案(小的条形印章),如果有就是抵给第三方了。
3、到房屋所在地国土房管局产权交易大厅调档查询,但有些地方不给查。
房屋抵押未登记怎么处理?
带上房屋抵押其他档案材料进行补办登记。
个人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个人办理抵押是指以自有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办理个人抵押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注记抵押情况后退还申请人。
房屋抵押为什么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是的,房屋的抵押权自抵押时设立。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扩展资料:
房屋抵押权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它的设立目的是确保债权的实现,因而与债权属主从关系,随债权的转移而发196房屋买卖法律制度研究生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发生消灭,被担保的主债权无效,所设房屋抵押权亦无效。
抵押权人在处分债权日寸,不得将其债权训:与他人而仅保留房屋抵押权,也不得仅保留债权而将房屋抵押权讣与他人,更不得将房屋抵押权从主债权分离出来而为其他债权提供担保。
2.房屋抵押权具有特定性。其特定性表现为两个方而,一方面抵押房屋是特定的,在房屋抵押设定后,应当办理抵押登已,房屋抵押权成立,登记机关就具体特定的房屋向抵押权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另一方面,房屋抵押是为特定的债权作担保,而不能笼统地担保债务人的一切债务。
3.房屋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基于房屋抵押权依登记而成立,房屋抵押权顺位便以登记时间的先后为标准加以确定,即:登记在先,顺位在先;登记在后,顺位在后;同一天登记的,视为顺位相同。
为此,一项抵押房屋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的,应当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根据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来看,我国房屋抵押权的顺位实行自动升进主义,即在前一顺位的抵押权因债权受偿而消灭寸,后一顺位的抵押权自动升进到前一顺位而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
房屋抵押登记是房管部门还是银行登记?
房屋办抵押登记应该在房管部门,银行是没有权利办抵押登记的,你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房屋登记部门会在房屋产权证上标识他乡权证,这样你在哪里办理的抵押,这个房子就归哪里封存了,也就是说,现在你的房子就不可以交易,房管部门也无权交易你的房产
北京房屋抵押登记几天?
最快的当天能出他项,各个区县政策不一样。
土地先抵押后,房屋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吗?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详细: 《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怎样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办理流程: 第1步:抵押双方到相应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提出房屋抵押申请; 第2步:登记机构审核登记,抵押权人到相应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房屋未放款,抵押登记会取消吗?
可以取消。你去找银行经办客户经理,就说你打算取消贷款,办理抵押物出库手续,和经办人员一起带着房产证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就可以了。一般在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都会有固定的客户经理协助申请人办理有关贷款事宜。如果在放贷之前,材料还在递交或者审核期间,是可以提出撤销的。
申请人需要和自己的客户经理协商办理抵押物出库手续,带上房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的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即可。虽然房屋抵押贷款可以取消,但是,贷款申请前和取消时的费用是申请人需要承担的。并且还耽误了申请人和贷款机构不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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