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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雇主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2023-06-28 15:49:09法律法规1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有哪些?

一、责任范围

(一)镇党委对镇机关和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成员、副镇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科长(站长)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镇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领导下,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

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领导和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6.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司机主责雇主怎么赔偿?

司机主责的情况下,如果司机没有偿还能力,那么雇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保姆自身有病在雇主家犯病雇主是否要担责?

民事赔偿的前提是:因果关系,即有伤害则需赔偿。由此可见,保姆在雇主家犯病,如果没有过于劳累的因素,也就是说保姆犯病与其工作没有关系的,雇主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属于过劳生病,雇主应适当承担责任。同时,也要看保姆与雇主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雇主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主责赔付吗?

答案是赔付,但雇主责任险没有主责。保险责任事故必须是企业发生责任事故,导致在保的雇员受到侵权损害。赔付在于是否责任,即事故发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需要企业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说责任主次,只论“责任有无”。除非企业能举证,事故发生与企业无关联。

个人理赔过雇主责险能查到吗?

个人理赔过雇主责险不能查到,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

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雇主责任险是以公司的名字去买的,理赔到公司,个人是查不到的。

民法典中雇员受伤雇主是否担责?

雇员受伤雇主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如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安责险雇主险团意险的区别?

“安责险、雇主险、团意险”是三种不同种类的保险,它们主要针对的是不同的险情,不同于用途。

1. 安责险是指企业为员工或顾客等第三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意外伤害,需由企业提供的一种企业责任性质的商业保险。

 这类保险一般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对未知风险的保护。

2.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其雇佣的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企业自身反对吸纳不良工程师、管理人员等所产生的经济责任。

 如果雇员因工作而受伤,或者无法工作,那么雇主就有义务给雇员支付工资、医疗费等,雇主责任险就是为这种风险提供保险保障。

3. 团意险是指团体内部成员可以购买的一种保险。

它提供的保障范围往往更宽,不仅仅局限于工作中或意外伤害的保障,也有包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团意险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团体成员在保持团队和谐的同时,有一个更加完全的保障,在他们发生不幸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以上三种保险,尽管名称相似,但是具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目的。

 在购买保险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以确保个人或企业资产的充分保护。

安责险雇主险意外险哪个好?

安责险雇主险比较好。

首先雇主险和意外险代表不同的险种,也就代表不同的收益方。雇主险本身就是针对雇主即企业,企业通过购买雇主险,让企业减少损失或者没有损失的风险,同时,企业给员工购买的雇主险,可以提现对员工的关怀,让员工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因此,雇主险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好处多多。而且意外险是什么呢?是指员工在工作当中出现的各种意外来获得赔偿,但是意外险本身来说相对于雇主险的赔偿会少很多,范围也减少很多,因此,就其而言自然是购买雇主险要好。

物业责任有哪些?

(1)卫生清理:定时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打扫清理,是物业的基本职责;

(2)治安管理:在小区值守,巡逻等等治安管理是物业的基本职责;物业有责任维护小区治安稳定,保护业主财产不受损坏。

更多其他方面职责:

1、小区的安全工作。

(1)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其做好救助工作。

(2)所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3)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约定,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

2、物业的养护工作。

(1)管理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2)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工作

保管人未履行保管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某日,祝某拿着一瓶硫酸去学校做实验,路上接到电话说有急事要其赶紧到医院,祝某便打算把硫酸暂存于路边郑某的杂货店。由于祝某经常去该杂货店,因此店主郑某答应替祝某保管。后郑某在拿货时不小心将该硫酸瓶打破,郑某的右手被烧伤。现在郑某请求祝某就硫酸对其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祝某认为郑某被烧伤是由于郑某自己不小心打破硫酸瓶造成的,自己没有向郑某请求赔偿硫酸就不错了,郑某的伤害应由他自己负责。那么,对郑某的人身损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郑某要求误工费时,应否支持?如何计算?

依法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在保管合同中,保管物品致人损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

保管合同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有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费用,由保管人替寄存人保管物品的合同,在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要重一些,如果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被保管物品灭失或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不支付费用而委托保管人对物品进行保管的合同。在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轻一些,根据《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无偿保管合同中,如果保管人没有重大过失,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郑某对祝某硫酸的保管是无偿保管,郑某对硫酸瓶被打破并没有重大过失,因此,郑某不需要对硫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寄存人祝某在托人保管硫酸这一危险物品时,他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70条的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硫酸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是特殊物品,祝某在委托郑某为其保管时没有告知郑某保管物是硫酸,致使郑某受到损害,祝某应当对郑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郑某也可依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有权选择要求祝某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技巧提示

人身损害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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