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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3-06-27 14:08:59法律法规1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怎么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简单区分无因管理,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为他人进行的管理和服务。

无权代理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而进行代理的行为。无权处分是没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或者是未经授权进行处分的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集体,个人,国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无权处分的主体是?

答:无权处分的主体是指法定职权主体以外的称为无权处分主体。

什么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有哪些特征?

无权代理,是指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简言之,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根本无权代理;

.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超越代理权限进行的代理;

.代理权消失以后的代理。

这些无权代理行为虽然表面上具有代理方面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为人缺乏代理权,因而并不符合有权代理的要件。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绝对无效的合同。

此类合同尽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权而存在瑕疵,但此种瑕疵是可以修补的。也就是说,因为本人的追认可以使无权代理行为有效。《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法律只所以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可因本人承认有效。 《合同法》第48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出租人无权出租的法律后果?

出租合同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租人负责。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行为人不仅实质上不具备代理权,表面上也没有让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理由。

表见代理中,行为人虽然实质上没有代理权,但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等。

狭义的无权代理有哪些?

狭义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

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

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狭义无权代理什么意思?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无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称为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权代理原告起诉怎么处理?

肯定是裁定驳回起诉。如果代理人恶意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无权处分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

物权请求权针对:不动产、动产

动产分为:特殊动产、一般动产

特殊动产:汽车、船舶,航空器(登记动产)

一般动产:除了汽车、船舶,航空器之外的动产(未登记动产)

不动产、特殊动产(登记动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根据《民法总则》196条第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登记的动产物权这里指的是特殊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

自此我们可以逻辑推演,一般动产的物权请求权(未登记的动产的),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自知道、应该知道3年内行使。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这一条指的是针对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这些无法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受让人而言的。所有权人,自知,应知受让人之内的2年(出斥期间),若未行使物权原物返还请求权,那么2年之后,不得再向受让人主张原物返还,只能问拾得人主张赔偿。

个人认为,这个题的答案应该是:宠物为一般动产,甲仍可以向乙无偿主张原物返还权。甲自知道,应该知道拾得人之后的3年内,可以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但是以上两条,是例外。

有常规,就有例外,有常态,就有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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