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婆婆再嫁后赡养法律 婆婆再嫁后赡养法律规定

2023-06-26 23:29:01法律知识1

丈夫去世后婆婆由谁赡养?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0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儿媳妇对后婆婆有赡养义务?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

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一、如果继父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的义务。

二、简单说:就是如果母亲再嫁时子女未满18岁。此后,子女成年,继父年迈后,继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如果母亲再婚时,子女均已成年则子女一般没有赡养继父义务。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1、父亲与母亲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只要在父亲去世之时,双方仍为合法夫妻,母亲即便在父亲去世之后再婚,也有权以父亲法定遗产第一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其遗产分割2、父亲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之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之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父亲的父母(如果尚在世)、父亲的配偶、父亲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3、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及其再婚后的婚后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

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再婚母亲,只要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再婚母亲的子女,仍然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与其他继承人参与其遗产分割。

5、如果母亲再婚时,子女尚未成年,且继父帮助母亲抚养子女了,继父与母亲子女之间就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婚姻法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以法定第一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继父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6、如果继父与母亲的子女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4条、27条、30条、36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30条

赡养法律规定全文?

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当父母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困难时,法律并不强制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妻子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媳妇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配偶只是“应当协助”,并非赡养人。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

婆婆自己再婚儿子需要赡养吗?

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才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实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形成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也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不是继父母的赡养人,没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

婆婆改嫁多年老了谁赡养?

不管改不改嫁,这都是你老公的妈妈,那当然,你老公肯定是推脱不了责任的,于情于理,你老公都必须要赡养的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一、子女如何赡养

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24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