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停车费 看管
路边无人看管,凭什么交停车费?
因为路边停车虽然没人看管不用交看管人工费,但是路边停车会占用道路资源。所以要交停车费
别墅看管职责?
工作内容1.看管打理别墅工作主要是打扫室内外卫生,包括居室,厨房,卫生间,客厅,要求,卫生无死角。
2.地板皮具定期保养,能够的到窗户玻璃要定期清洁。户外花园,花草浇水,杂草清除,定期打药。
3.三防工作一定要做好(防火 防电 防水) 4.住在别墅保姆间,每周一天休息,自己做饭自己吃。
小区内交停车费,但物业说不负责看管,可以吗?
园区道路归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园区收的停车费(车位费)也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物权法规定的。 你说的问题分两种情况:
1、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通过收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最终支配权是全体业主或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 那么物业公司不负责看管是对的,因为收的是占位费,最终停车费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
2、如果没有业主大会通过和授权,物业公司收停车费首先是违法,如果真的收了停车费,物业公司必须有看管责任。 ok
公安机关查封货物由谁负责看管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处理。被查封的物品,应当加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的财物被依法查封、扣押后,办案机构及其他关系人应承担保管责任。考虑到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可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法律、法规允许办案机构在结案前对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先行处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既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引述,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办案程序的规范和要求。
一、办案机构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负有妥善保管责任
办案机构对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就丧失了对该财物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其财物被查封、扣押之日起就不能再使用和处置该财物,同时也不再具有保管的条件和责任。对办案机构而言,除了因为查办案件的需要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作必要的处置外,无权处置当事人被查封、扣押的财物。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物不受非法损害,同时也为了防止出现证据损毁、灭失的情况,法律规定办案机构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负有保管责任,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物,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先行处理被查封、扣押物品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先行处理被查封、扣押的物品,是指对不能长期留存的物品在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或没收决定之前作价处理,通常是拍卖后留存价款。由于先行处理是对当事人财物直接作出的处分,法律、法规因此对先行处理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先行处理的条件
1.先行处理的物品必须易腐烂、变质,如鲜活动植物、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2.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先行拍卖或者变卖。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客观上确实需要对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先行处理,应取得当事人的同意。
(二)先行处理的程序
1.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有权行使批准权的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而不是一般负责人。批准应事先取得,不能事后补办手续。
2.在先行处理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存证据。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目的是保存证据。先行处理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前,应当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如抽样留存,以保证案件查处工作能够继续进行。
三、 要对被查封的物品加贴封条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向他人公示该物品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封,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同时,加贴封条也便于及时发现被查封的物品是否被动用,并作出处理
小区地下电瓶车车库无人看管需不需要交停车费?
小区的物业将地下车库承包给了个人,物业也负连带责任、管理责任由于物业保安随意放外来车辆进入本小区,导致本人家中大门被撬,家中丢失财物达两万余元你只要有证据证明物业存在失职 物业就要赔你 以公安机关报告为准本人已决定从今年开始不再交物业费 , 不交物业费是违法的第一违反合同法 第二侵犯物业公司的权利 第三未履行业主的义务 第四侵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地下停车库同上
商业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答:《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
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是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的。第43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而且,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要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或消协举报和投诉。
而且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的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如果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前提是经业委会同意。
停车费纠纷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停车费必须经过有关单位批准,才可以收取。
老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北京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北京小区停车收费一般小区是每月150-180元,高档小区停车收费是每月1000……5000元
小区包月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小区停车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包月停车管理费:
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15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20元。
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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