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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离婚法律 征收离婚法律规定

2023-06-26 16:31:18法律知识1

离婚档案 法律效应?

离婚证书、离婚法院判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的法律咨询?

如需离婚的法律咨询既可到街道法律咨询办去咨询也可以问专业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假离婚法律规定?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一旦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则法律上与真离婚产生一样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免费离婚法律咨询?

打官司靠的是证据,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权债务,房产股票等都需要用证据来证实。 提供以下几点供参考:

1:女方被殴打后应报案,并且去医院接受治疗,起诉时以报案记录及医院病历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以证明因男方的暴力行为导致感情破裂;

2:你的子女8岁,按婚姻法的规定,子女未满10周岁,父母双方经济情况相差不大时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教育背景,性格脾气,和子女的关系以及子女于夫妻双父母的关系等综合考虑谁抚养对子女有利为原则;

3::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一人一半,折价或竞价或拍卖处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抚养小孩的一方或无过错方可多分。

4:夫妻双方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你是无过错方,财产分割时你会多分你一部分财产。

5:对于债务,一般是各负担一半,如果有些债务用于非家庭生活开支如一方赌博吸毒等所欠债务,另一方不予负担。

离婚法律知识大全?

回答离婚法律知道大全?

协议离婚双方要协商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事项意见一致,三十天冷静期。

起诉离婚由当事人向法院诉,法院受理,法院调,如果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离婚之日起三十日之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由法院撤回,如果双方都确定愿意离婚且孩子哺养,债务,财产都处理好了判决离婚

韩国离婚法律规定?

1、在韩国,如果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有离婚合意,需要去家庭法院取得离婚合意的离婚意思确认证,然后法院接收这个离婚意思确认证之后,就可以拿这个证进行申请离婚,而且双方当事人可以不亲自到场,可以由别人代办,而在咱们国内,办离婚是必须要俩人亲自去拿着红本换绿本滴。

2、在韩国,离婚时,有过错一方要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像双宋离婚,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而咱们国家则没有要求赔偿这一说法,但其实内里一样,因为国内在分财产的时候,有过错方可以少分。

3、韩国对于离婚时候的财产清算明显是资本主义做派,举一个小例子来说,上面咱们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韩国,女性结婚生孩子后要在家做家庭主妇的话,没有收入,这时候如果要离婚的话,丈夫的工资或者收入也是不会分给女性的,这就有点冷血了,女性做家庭主妇也是为了家庭,怎么就不能分一半财产呢。

准征收行为的法律规定?

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法律违法征地的行为,是可以由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的,如调查后确实出现违法征地的行为,上级政府部门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确认其征收行为是否违法。同时在征收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是可以举报的,如构成犯罪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土地征收条件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

土地征收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

征收集体土地法律程序?

征收集体土地法律的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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