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录音有法律效果吗 口头录音有法律效果吗知乎
中介口头答应贷款肯定能下来录音有法律效果吗?
中介口头答应贷款肯定能下来有录音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中介为了能卖出去房子什么话都敢说!贷款没下来可以保留好录音先找中介解决,解决不了就起诉中介!
有录音的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遇到过一些场景,和一些半生不熟的人谈点不大不小的事情,专门写个协议签个合同显得太正经,但没有一点依据心里面又很虚。这个时候,大家可能会用一个简单的口头协议来证明双方的承诺,而这个口头协议一般也就是用录音的形式保存。
那么,究竟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法律规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比如技术开发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只要当事人愿意用口头协议的形式,那么在理论上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当然,口头协议也不是万能的,起码它本身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比如协议中的当事人必须是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协议的内容必须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使对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进行协议等等。
接着,我们就来看看录音这个事情。
录音作为口头协议最重要的载体,自然也是拥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却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这么几条: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也就是说,口头协议录音要具有法律效应,至少是在双方都自愿被录音并以此作为省局的情况下获取,而且里面的内容必须是清晰的,没有混淆性的。如果没有保证这几点,口头协议录音的真实可靠性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录音在很多案件中只能作为一个辅助的证据,而非唯一证据,所以,如果要进行口头协议,除了录音之外,还要尽可能的多保留各种更加客观真实可靠的证据,比如文字聊天记录、邮件、转账记录等等,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口头承诺的录音具体法律效力吗,起诉有胜算吗?
口头承诺的录音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证据效力,但并不是绝对的。以下是具体的解释: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口头承诺也是一种形成合同的方式,因此如果录音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曾经进行了具体的口头承诺,那么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但是,录音所能证明的内容并不仅限于当事人是否做出了口头承诺,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录音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例如,如果录音的内容被篡改或被抽取了关键部分,那么录音就难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此外,要想成功地起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录音必须是合法的。在录音前,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2.录音必须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能篡改或删除任何内容,否则会影响录音的信誉度。3.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起诉。如果录音作为证据支持当事人的主张,那么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诉讼,否则诉讼将被驳回。4.必须有其他证据来支持声称。即使录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声称,但可能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声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综上所述,口头承诺的录音具有一定的证据效力,但其法律效力不一定能够保证胜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老板无理由口头辞退被我录音,有法律效应吗?
老板无理由口头辞退被劳动者录音,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之一。
通常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作为依据。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录音多久时间会没法律效果?
录音的时间没有法律效果,取决于录音的具体内容以及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录音的持续时间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但是,如果录音内容涉及犯罪活动,例如盗窃、谋杀、诈骗等,那么即使录音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如果相关证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指控犯罪嫌疑人或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录音内容没有涉及犯罪活动,那么录音的持续时间也没有法律效果。如果录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录制,可能会涉及到侵犯隐私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因此,如果想要录制录音,最好事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口头辞退录音有用吗?
在仲裁时是有用的。因为录音也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材料的一种,虽然仅凭录音还不能作为证据的唯一依据,但在仲裁当中,只要另一方能够认可还录音的内容,则该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证明员工属于非本人原因造成的离职。
求助,老板无理由口头辞退被我录音,有法律效?
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录音也是没有效力的,如果说先口头通知然后给予书面通知按照合同法走是合理的,单方面的口头辞退是违法的。
口头藐视法律有什么后果?
口头藐视法律是一种不尊重法律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的惩罚措施。
在一些国家,口头藐视法律可能会被视为藐视法庭罪,从而面临牢狱之灾。
在其他国家,可能只是一种轻微的违反行为,需要进行民事赔偿或者行政处罚。
无论哪种情况,这种行为都不应被视为行为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因为它可能对社会治安和公共道德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社会成员的尊严和尊重。因此,我们应该保持对法律尊重,将自己的情感表达和批评方式放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
口头租赁协议是否有效:有录音?
口头协议的录音有法律效力,但是只能做为一种在法庭上的一种辅助性的工具,另外一点,只有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的专业器材才能起到法律效力,因为代表着国家,国家当然代表着公正,另外一点,代表着,器材和处理事务的专业和权威性。在这时,这种证据才有实效,其它的形式,只能做为辅助证据。并不是主要的证点。
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
用家乡话录音具有法律效果吗?
可以的,你可在手机上装匹诺曹通话录音. 随着偷录的录音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认可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秘密录音方式拿到有力证据以获得官司的胜诉。
因此录音证据以及其他电子证据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那么在进行录音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录音时要明确被录音人的自然情况,比如姓名,职务等,需要注意的是,要以合适的、自然的方式明确对方的这些情况,以免引起对方的警惕。2、要尽可能的明确双方交易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额、过程和结果;需要注意,相关数额务必要明确具体,千万不可模棱两可,比如:甲欠乙14.3万元,但未书面证据,乙为了获取有力证据去找甲录音,录音时,乙对甲说:“甲,你欠我那十几万元货款什么时候还我啊?”甲说:“我现在没钱,等年底我肯定还你。”乙的录音就存在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欠款数额不明确。他不能紧紧依靠此录音要求甲偿还乙的14.3万元货款,因为,录音中未提到14.3万元欠款的事,而乙又无其他证据证明,那么乙只可能要求甲偿还10万元。3、利用录音以证明未过诉讼时效问题。有些欠款已经长达数年,债权人虽然年年去债务人处去催要,但并无书面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债权人仅仅靠2年前的欠条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很有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拒绝付款的抗辩理由,则法院就有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债权人败诉。为了避免此种不利结果出现,有些债权人就会想办法找债务人去录音,以证明债权人年年去债务人处催要欠款的事实。做该类录音要注意:如果对方是公司企业,一要尽量找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录音,二要明确对方姓名、职务、欠款时间,以及每年都催要的事实。4、录音时要注意几个要点:一、录音人应提出话题或者提出质疑问题以便引导、促使被录音人自己说出事实真相。坚持录音者少说话让被录者多说话。被录者沉默并不表示视为其承认。有些人录音时滔滔不绝,而被录音者却一言不发,这样的录音没有多大价值。二、录音过程不要有间断,不要因为被录音者说别的事情与案情无关就暂时停录,否则会被对方和法院认为录音有剪辑的嫌疑而否定该录音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导致对录音者被动不利。为了便于法院审判人员清晰的、明确的掌握录音内容,以便更有力的支持录音者的诉讼主张,录音者务必要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录音证据一同提交人民法庭。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