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承揽法律责任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到第七百八十七条是关于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例如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请问什么是承揽法律关系?如何界定承揽和雇佣? 谢谢?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法律关系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最常见的承揽就是修理各种东西。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雇佣就代表着雇工出现意外,雇主负责,承揽则是承揽人对手下雇佣负责,定作人对承揽人和手下雇工出现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人把原材料或者物品交给承揽方,人到时候直接给钱拿东西就行了。装修工程和建筑工程合同也是承揽合同的一种。装修合同签订后,直接把材料和图纸交给对方,对方因为施工发生意外的话,是承揽人(雇主)对其手下的雇工产生责任。
这时候的承揽人和手下的雇工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
上边的例子应该可以比较出雇佣和承揽的界定了。
承揽一般代表着少点责任,雇佣关系则责任就大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11条清楚说明了雇佣关系所要承担的责任
上下货属于承揽法律关系吗?
我觉得这个应该是不承担法律的,他们只是工人
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司法解释?
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本条规定了承揽合同的定义和承揽合同的主要种类。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
3、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70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与购销合同的法律责任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如何区分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1.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能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后方可能存在。
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
4.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在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此权利。
7.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二、《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
四、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
什么是劳务协议?什么是承揽协议?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承揽合同中,合同双方的主体分别称作为承揽人和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称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同时,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交付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什么是债券承揽?
承揽说白了就是这个项目是谁拉过来,与是不是保荐人没有关系。承揽的人会提一部分比例的,具体提多少这个比较灵活,看能谈到多少了,不同公司的尺度也不大一样。保荐人签项目是拿固定的签字费的,比如签一个项目拿70万,这个是固定的。 项目协办人没什么具体要求,一般注册保荐代表人,必须要担任一个项目的协办人,所以这些协办人一般都留给准保(考过保代考试但没有注册的人)签字。经办人就是项目组的成员了,是参与这个项目的所有员工。
项目承揽是什么?
1、参与企业IPO项目、再融资、并购等项目的前期策划、尽职调查、方案设计论证、具体实施。2、负责项目的尽职调查、运作方案的制作、建议书的撰写。3、负责项目改制、申报文件的撰写和申报、项目现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4、负责项目后期的持续督导、与客户的长期关系维护等工作。5、积极对投行业务领域新问题、新产品、新趋势等进行研究、总结。
什么叫承揽期限?
在承揽合同中履行期限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对承揽人而言,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对定作人而言,是指定作人支付报酬或者其他价款的时间。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未约定工作成果交付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间。
根据承揽工作的性质,不需要特别交付的,如粉刷墙壁,以完成工作成果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如果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未约定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支付期限的,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为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时间。
由定作人支付材料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期限,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支付报酬的时间为支付材料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时间。
承接和承揽区别?
答 承接与承揽的区别如F
一 首先我们看一下承接的解释,承接属动词,有3种解释,1 用容器接受流下来的液体。2 承担 : 接受 如承接来料加工等。3 接续 如承接下文等
二 再看承揽的解释 承揽也是动词,指接受(对方所委托的业务);承担 如承揽车辆装修等
由上可看出二者之间的区别。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