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夫妻义务
义务帮工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夫妻义务指的是什么?
1、同居义务
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对方的意愿和活动,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养、扶助,当配偶一方遭遇危难,对方负有救助、救援义务。同居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平等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同居义务。
2、贞操忠实义务
贞操忠实义务又称配偶性生活排他专属义务,是指配偶专一性生活的义务,它要求配偶双方互负贞操忠实义务,不为婚外性生活。广义的贞操义务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对方以及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一方的利益。夫妻互负贞操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性生活上的忠贞不二。如果性生活没有排他性,它虽然不会丧失自身的积极作用,但却扩大了消极作用。
3、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当然,还隐藏包含有“夫妻生活”(性生活)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监管义务吗?
没有,夫妻之间有救助义务。
法律规定,夫妻扶养的义务,而扶养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和帮助,因此,更重要包括一方在另一方陷入了陷阱绝境对其生命的救助。对于年老,年幼,患病的人,具有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构成遗弃罪,负法律责任。
再婚夫妻的责任和义务?
再婚是指男女双方都经过多次婚姻后结合在一起的行为。再婚家庭由于是重组的,因此其内在存在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像再婚家庭的赡养问题、遗产继承问题等等。想要避免这些问题,再婚时就应当注意一些事项。
1、婚姻登记日期是划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线。
2、继承权:双方若各自有儿女,将具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定继承顺序按婚姻关系界定。
3、夫妻之间互有继承权。
4、有抚养继子或继女的义务,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首先,二婚也需要进行婚姻登记,基本程序与第一次结婚一样,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要提供离婚证。
其次是关于子女的问题,由于是二婚,可能双方都有孩子,法律上称为“继子女”,要知道继子女和亲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切勿在孩子的关心度上有失偏颇,这也是许多二婚家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民法典夫妻之间义务?
一、民法典婚姻关系夫妻双方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持,要依靠夫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夫妻关系的内容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些都是婚姻关系维持的依靠。
夫妻之间车主变更法律规定?
夫妻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人变更,需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带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起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即将成为车主的一方身份证(暂住证)所辖的车管分所办理变更业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所有人是单位的,需要企业代码证和公章)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开着车、带以上手续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夫妻之间原本不需过户,只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交纳的费用是100多元,但是车牌号不变。而这对夫妻正是为了更改车牌号而选择过户,需要按照车辆折旧后价格的2%交纳相关税费。在意车牌号的,往往都是几十万的好车,过户所交费用很多都高达五六千元。新的102号令,10月1日执行。夫妻间过户非常方便的,只要带着结婚证或者户口本、行驶证、身份证,去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办理即可。
如果夫妻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人变更的,双方本人均需到场,并提交下列资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将车开至即将成为车主一方的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办理变更业务。
车辆号牌不发生变化。
1.夫妻双方车辆赠与。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过户,是不需要发生任何费用的。手续非常简单,双方带着身份证、在同一户名下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
2.车辆赠与亲属或其他朋友。如果是赠与其他家属或朋友,需要赠受双方到公证处做公证,然后携带公证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到车管所办理赠与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办理车辆赠与的话,不仅需要交付公证费,获赠者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新的二手车交易费用收取方法出台后,这种车辆过户按照公证赠与程序进行就有些不值得了,因为赠与公证的费用实际要高于现在正常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用。
1、更换机动车号牌属正常转移登记,是需要收取交易税的,如果不需要更换机动车号牌,属夫妻共同财产变更时就不需要收取交易税。
2、交易税是税务部门收取,发票由税务部门出具,请查验清楚。
公安部102号令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交易协议)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另外还需要办理保险过户,这个很重要,如果你不想将自己的商业险转给买主,可以先退掉,为自己多留一笔钱。102号令在业务办理时限方面有哪些变化?
通过缩短环节,优化流程,提高科技含量和民警素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对一些业务缩短了办理时限,注册登记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五日缩短为二日(我市实行当日办结);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由原来的三日缩短为一日;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由原来的十五日缩短为一日;首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由原来的十五日缩短为五日(我市实行当日办结)等,尽管车管部门工作压力加大了,但很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
夫妻之间原本不需过户,只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变更必须是共同财产,如果变更前是个人财产,变更后变为共同财产。
我国注意义务的法律规定?
我国注意义务法律规定是行政执行机关或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力与权利时,必须合法合理行使用,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要遵社会生活中通常习惯规定。
2021民法典婚姻夫妻义务?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持,要依靠夫妻双方互相信任,互相扶持,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等。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持,要依靠夫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夫妻关系的内容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些都是婚姻关系维持的依靠。
妻子常年不尽夫妻义务如何举证?
这种事儿没法举证,因为这是你们的夫妻生活,是你们两个人的私事,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隐私,你做丈夫的应该关心一下妻子为什么常年不尽夫妻义务,正常情况下,妻子也应该有性方面的要求,这是一个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你的妻子心里或者生理方面有疾病,应该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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